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汤媛媛 通讯员 程金如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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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历经半年多时间的实践调研和征求意见,经过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完善补充,《政协杭州市西湖区委员会建议案工作暂行办法》日前正式推出。这是杭州市西湖区政协探索政协协商民主途径的又一具体方式。
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是人民政协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各地政协探索实践的新举措。西湖区政协在制定《办法》过程中,专门对建议案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作了调研和论证。《办法》规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界别、镇街政协工委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本身需要请党政部门解决的重要事项,希望政协以建议案的形式予以反映,推动解决。政协作为协商监督的重要机构,可以以建议案的形式,并按程序提交区委或区政府”。“一些不是政协组成单位或非政协委员的人士,有一些特别重要问题需提请党政部门解决,向政协反映,希望协助处理。对于这些意见、建议,政协有的可作为信访处理,有的则可从中发现建议案的线索,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形成区政协建议案初稿。”
在历年的提案工作中,虽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涵盖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但是提案所释放的能量较为分散。如何将委员们的“智慧之光”聚合为“大能量”,在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中放大协商民主的效应,对此,《办法》将“提案筛选升格”作为区政协建议案的重要来源之一。
《办法》还对建议案的成文、交办、督办和反馈程序进行了规范。如对建议案的办理反馈,《办法》要求:“区政协常委会在年末听取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区政协建议案和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全面通报。同时,区委区政府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区政协反馈对建议案研究办理和落实的情况。”
“中共十八大已经提出,要充分利用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这为政协组织实践探索协商民主新形式提供了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西湖区政协主席张岐对该《办法》的实施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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