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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政协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委员管理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黄松光   字号:[][][]
本网讯    温州市瓯海区政协日前通过《关于委员履行职责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根据规定,委员在坚持自学的同时,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会、报告会和专题学习培训等。新任委员必须参加届初的任职培训。在参加履职方面,要处理好履行委员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撰写提案,每位委员争取每年度至少要提交或附议一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
文件明确要求,政协委员要发挥专长优势,积极开展“双百挂钩”、“进村入企”活动以及“送文化、卫生、科技、教育、法律、体育”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强化界别意识,每年至少走访界别群众一次,直接听取意见建议。每年要在界别活动组内进行述职,交流履职情况。
文件对委员退出机制作了规定。对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政协章程,以及违反区政协全会或常委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影响的委员,由区政协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既不到会也不请假的,视为缺席。常委一年内累计2次无故缺席常委会议,委员2次无故缺席全体会议,一年内无故缺席政协通知参加的所有其他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常委或委员资格,按照有关程序免去政协委员资格。
区政协在每年全会期间向每位委员发放《委员活动记录手册》,每位委员都应认真如实填写,年中由区政协委员工作委组织督查,年终以界别活动组为单位集中交还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后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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