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李俊新 通讯员 谢晓燕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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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丽水市政协日前组织召开“三见面”协商会议,协商督办今年市政协全会重点提案之一——《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建议》。
丽水市是全国首个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地级市,文化资源丰富。现已入围“世遗”项目名录2个,“国遗”项目名录15个,“省遗”项目名录88个,“市遗”项目名录213个。有国家级传承人11人,省级传承人88人,市级传承人231人。
民进丽水市委会认为,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头等大事,而传承人是解决传承危机的关键。然而,随着世人文化观念、审美情趣的转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危机日益明显,传承后继乏人问题突显。对此,民进丽水市委会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建议》这一提案中建议,完善代表性传承人世代更替制度,明确传承人经费补助的功能和用途,建立传承人资助保障制度以及扩大代表性传承人的融入制度等。
市政协主席虞红鸣指出,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非遗传承环境改善、传承人保护等方面需要更多重视。虞红鸣强调,要深化认识,将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给予更多关注重视,营造理解支持非遗传承保护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重视、部门主动、社会配合的工作合力。同时,非遗传承人保护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需要机制上的保障,要从完善服务机制、激励机制、补助机制上下功夫,使非遗项目获得持久的传承动力。要积极推动非遗传承,培育非遗项目在民间群众中生存的土壤,加强非遗项目的传承,搭建多途径的非遗技艺展示和传承的平台,打造非遗项目特色品牌,不断提升非遗文化品位和品牌影响力,让非遗项目成为丽水“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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