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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淳安政协变提案 “单向评价”为“双向评价”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余新亮   字号:[][][]
本网讯    今年以来,淳安县政协抓住提案评价这一重要环节,专门建立和试行了提案质量互评制度,形成了提案人与承办单位双向互动的评价机制。提案质量互评机制,就是在以往提案人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质量进行具体评价的基础上,由承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的提案质量进行反向评价,通过双向互评,不断促进提案撰写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该县政协已先后组织48提案承办单位对今年258件提案全部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汇总形成评价意见分析报告,同时以政协专刊形式向全体委员作了反馈,提出了改进措施。
据该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介绍,为使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和有序,县政协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主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最后形成《淳安县政协提案质量评价制度(试行)》,重点就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评价成果运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如,在评价方式上,明确规定在当年提案三个月办复后,由提案委统一下发《提案质量评价意见表》,并组织提案承办单位开展评价,最后由提案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意见进行审核;在评价标准上,明确规定由承办单位先从提案的公共性(即提案与全县中心工作、民生民情关联度)、知情度(即提案反映问题查摆事实、政策分析掌握程度)、参考价值(即所提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以及对推动工作的参考价值大小)、规范性(即提案撰写的行文格式规范程度)四个方面,各分“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进行分项定性评价,再对该提案质量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在评价成果运用上,则将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的评价意见作为提升提案撰写质量、立案质量以及当年优秀提案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在政协全体会议上以适当形式就评价情况进行通报。
“实行提案质量互评机制,建立提案质量评价体系,不仅有利于推动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互动,而且倒逼委员们以更加严肃严谨的态度对待提案工作,有效减少了内容‘空’、‘杂’、‘小’甚至‘雷人’提案的数量。”该县政协提案工作分管副主席吴仙菊表示,“有评价就有好差,有好差就会有对比,这样会更加增强委员的履职意识,激励委员们提出更有质量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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