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蒋良良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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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被征迁农民的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地党委政府避不了、绕不开的国计民生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富阳市政协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就加强集体土地征迁和拆迁农民的就业创业指导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据调查,自2002年《富阳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至2012年底,富阳市涉及征用土地的村有255个,占全市276个行政村总数的92.4%,征地面积63439.6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0.8%。大量农民赖以生产生活的农业用地被征用或拆迁,催生出一个急剧膨胀的新社会群体——“失地农民”。
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农民群体上访事件逐年激增,占农民上访案件总数的70%左右。被征迁农民的生存和就业创业等,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困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焦点、难点问题。
调研组认为,富阳的集体土地农民征地和拆迁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集体土地征迁制度不够完善;被征迁农民就业创业政策力度不够,真正能够找到就业岗位或自主创业发展的不多;被征迁农民自主就业创业意识缺乏,部分农民存在“等、靠、要”思想;基层组织班子战斗力不强,就业创业组织缺位等等。
为此,调研组建议,政府在征迁前编制好失地农民就业安置规划,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发展权;在征迁过程中要妥善解决好征迁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问题,确保征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在征迁后要统筹考虑,注重被征迁农民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需求。同时,要完善被征迁农民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场地安置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通过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等措施,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的重点企业给予适当倾斜;设立失地农民就业创业基金,激励和表彰创业富民先进典型;重视产业发展导向,为农民生产方式非农化、三产化提供强大产业支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富阳市政协同时建议,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增加被征迁农民资产收入。鼓励村级留用地自主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探索推行盘活资产、服务创收、兴办实体、商贸带动、固定资产经营等有效模式。建立“分权不分产、发展不分地、分红不分本”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为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提供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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