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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昌政协专题协商农村小水电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通讯员 吴刘江   字号:[][][]
本网讯    小水电,曾经是新昌的一张金名片,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其发电量和供电量实现了“双超亿(度)”,新昌也因此享有“小水电之乡”的美誉。然而,随着大电网的进一步深入与覆盖,小水电对县电网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已今非昔比,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
日前,新昌县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听取县水利水电局关于全县农村小水电现状及增效扩容改造情况的通报。与会人员围绕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宣传发动、资金筹措、安全监管、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协商议政,并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新昌现有120座小水电站,其中82座处于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状态,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对于新昌而言,扩容改造农村小水电站,重振小水电昔日雄风,意义非同一般。”新昌县政协主席罗国安强调。
“对农村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委员们认为,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全县120座农村小水电站中,存在国有、镇集体、村集体、镇村共有、股份、个体等6种所有制形式,其中村集体所有67座,占总座数的55.8%,涉及12个乡镇、77个行政村。“扩容改造农村小水电站,是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高小水电站抗旱和农业灌溉能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的有效途径。”
在今年全省推开的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新昌有35座小水电站列入中央改造项目,占全省116座总改造数的三分之一。委员们认为,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机会难得,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向中央和省政府争取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支持,以工作上的主动有为,为今后争取其它水利建设项目“正能量”加分。
面对资金不足的现状,委员们建议,通过多条腿走路,着力破解改造资金不足问题。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水利部门和省政府争取,确保补助资金能全额拨付;相关部门要提出合理的补助方案,发挥县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善借金融机构的力量来推动扩容改造工作,力争享受到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浦发村镇银行和新农担保公司在支农、支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导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吸引社会资金通过产权转让、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作为受益主体,自有资金的投入也不失为有效补充手段。
“水利水电局要严格把关设计方案,好中选优,把好成本核算关,在满足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少花钱多办事,使改造的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扩容改造要重视与旅游开发、生态保护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建议把小水电站扩容改造工作列入2014年度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相应分值,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参与度和有效性,全力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委员们的一条条建议,凝聚着他们对于新昌小水电雄风再现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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