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7日 来源:绍兴市政协网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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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政协网讯 日前,市政协提案委着手开展提案工作“互评双考两提高”。“互评”是指委员评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部门评委员的提案质量;“双考”是指委员评部门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部门评提案的结果纳入委员履职考核;“两提高”是使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工作质量都得到提高。通过完善提案“提”和“办”双方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提”“办”双方的互动协商,共同促进和提高“提”“办”提案的质量。
让委员参与对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的评价,是今年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方面的创新。今年7月市委办和市府办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工作在市级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分别开展面上的督查考核,与此同时提案人也要对部门提案办理工作作出评价,最后按照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50%、市政协提案委30%、提案人20%的比例综合考评计算得分,评分结果列入部门年度考核之中。10月中旬,市政协提案委已经向撰写提案的委员寄送了《市级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表》,请委员对承办部门在提案办理前或办理过程中与提案人的沟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答复情况和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下一步将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按比例计入部门的考核分数。
让部门评委员的提案,也是“互评双考两提高”的重要环节。提案承办部门要对委员的提案质量进行评价,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538件提案中评选优秀提案和好提案,其中优秀提案的评选范围既包括集体提案,也包括政协委员个人提案;好提案仅在政协委员个人提案中评选。评选标准主要是提案选题准确,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的建议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有参考价值,对工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一般应为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近期计划解决的提案;行文规范,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符合这些条件,且质量高的提案将评选为优秀提案,评定比例为提案总数的4%;质量比较高的提案将评选为好提案,评选比例为提案总数的15%。最后评定为优秀提案的,以市政协名义进行表彰,评定为好提案的,在委员履职考核中给予加分。从而实现提案的考核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以促使委员撰写高质量的提案。目前,提案委正着手请各提案承办部门推荐优秀提案和好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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