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2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梁春武 李宏 字号:[
大][
中][
小]
本网讯 11月29日,“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郑万通出席会议并作报告。
郑万通说,这次研讨会恰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在全会精神直接指导下举办,是一次难得的交流学习机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继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之后,对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极大地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打开了我们的思路,全面提高和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
郑万通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的课题,要努力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不断使之健全和完善,认真研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框架中,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可行性、实效性,努力使各种协商民主形式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昌鉴、副会长李君如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来自全国部分副省级市政协、地市级政协的主席和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探索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平台、领域和形式”三个专题进行了小组研讨交流。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张秋俭出席研讨会。杭州市政协主席叶明在会上致辞。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为支持指导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与杭州市政协共同主办。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