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夏梅萌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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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中央支持农业保险,为“三农”事业带来了福音。日前,嘉善县政协委员在下基层时就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听取社情民意时了解到,该县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总体进展较为顺利,但是这一惠农的保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三大问题,导致农民投保热情逐年降低。
一是宣传不到位。除生猪养殖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外,大小麦、水稻、蔬菜(瓜果)大棚等险种农民大多不知道,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不愿意交保费。绝大部分农户不知道购买农业保险有省、县级财政补贴,少数知道的也不清楚补贴有多少。二是服务不到位。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要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缺少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顺畅的运行体制。三是理赔不到位。目前,像蔬菜(瓜果)大棚保险,政策规定只能保构架,不能保膜,农户对此颇有意见;而钢管大棚的免赔额超过了保额的一半,有点偏高。其他保险品种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没有保足的情况,吸引力不大。据了解,2013年,该县魏塘街道没有农户参加蔬菜(瓜果)大棚保险的。他们认为嘉善一般没有重大自然灾害,通常损失都达不到或者与理赔额持平,得不到益处,不愿意参加保险。
对此,该县政协建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增加理赔补助。省、县级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较大,但是由于免赔额的限制,大多数农户拿到的理赔额很少,建议政府部门在理赔环节也要加大补助,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来提升险企的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完善监管机制。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要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管机制。要将“三农”保险与村务、财务公开相结合,做到“四公开”,即保险政策公开、参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三农”保险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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