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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政协就“三河”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4日 来源:省政协“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最近,长兴县政协会同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对县内河道清淤保洁和“三河”(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之后,湖州市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部署启动了“让长兴的水秀起来”——“五水共治”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长兴县“五水共治”工作。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13个乡镇(街道、园区)、47个河道清淤段、保洁面和绿化带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和施工单位提出六点意见和要求:
一是保证施工质量。片面地追求工作进度,将使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同时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对相关问题的政策处理难度加大。因此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原则,加强施工力量、合理安排进度,将河道清淤保洁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
二是做好“结合”文章。把河道清淤同园区道路等工程项目建设,同河道形态修复及防洪设施建设,同河道绿化工作结合起来。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加强衔接,避免“来回折腾”和重复投资。
三是提升清淤效果。根据河道条件和各清淤河段的实际情况,采用有效方式进行科学施工,重点考虑采用机械设备挖淤和泥浆泵水冲相结合的施工方法,确保施工高效、清淤彻底。
四是加强检查验收。在相关职能部门、各工作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督检查中来,特别是发挥好老党员、老村干部和当地群众的作用,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参与乡镇一级和县一级的分别验收工作。
五是完善保洁机制。实行县、乡镇(街道、园区)和村居分级负责保洁机制,特别是对于部分县级“河长制”河道,应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的工作职责,确保长效保洁。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生态文明理念,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充分利用各类创建工作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五水共治”大会战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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