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通讯员 丁科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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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截污纳管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水环境整体质量的关键所在。慈溪市政协呼吁,截污纳管还需“最后一公里”。
慈溪市在10多年前就开始规划建设污水管网,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已投入巨资建成近1000公里的管网。但是,管网接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分散的排水户游离于纳管之外,一些单位因周边泵站或管线不配套等种种原因迟迟未能纳管。污水排放不规范,部分单位雨污分流不彻底、预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漏接、混接和错接现象;有的已经核发排水许可证的企业,为减少运行成本,预处理设施时开时停,存在偷排行为;一些虽已纳管但未申领排水许可证的单位,利用“该领未领”这个“空档期”,随意向污水管网超标排放,给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压力。
慈溪市政协建议,将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同截污纳管挂起钩来,使截污纳管作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的前提条件,变“要我纳管”为“我要纳管”,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纳管的主动性。要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明确已纳管企业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时限,以及对未按期办证单位的处置办法,确保排水许可发放与纳管同步推进。要不断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并保持高压态势。
排水管理部门应联合环保部门,根据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和要求,以“河长制”河道两侧、城镇集镇重点排水户等为重点,列出纳管先后次序。各镇(街道)以此为依据,扎实推进纳管工作。同时,提高截污纳管和排水许可管理在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探索实行“五水共治”年度重点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镇(街道)工作紧迫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市政协建议,要理顺工作职责,由一个部门来行使排水许可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严把纳管质量关,杜绝雨污不分流、预处理不完善、漏混错接现象的发生。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探索建立纳管年度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对已纳管单位排污状况进行例行检查,对不符合纳管标准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还要强化管网建设统筹协调,在目前市级排污管网整体框架已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以方便就近纳管为着力点,逐步打通影响纳管的各个区域节点,确保市、镇各级集污管网铺设到位、衔接顺畅,切实解决管网覆盖“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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