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政协深入推进民主监督小组工作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海宁政协深入推进民主监督小组工作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马谦   字号:[][][]
本网讯    9月2日,海宁市政协审核通过了《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与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联系制度》,以点带面,要求全市各派驻单位落实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完善以部门监察室为主,其他科室及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的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新格局。这是该市政协积极响应委员要求,落实委员提案建议的结果。
此前,该市政协经济界委员许明华在提案中呼吁,目前各部门对民主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形成的合力还不够,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没有真正建立。政府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加强与市政协的沟通联络,更加积极有效地办理、反馈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邀请派驻民主监督小组跟踪部门重点工作的落实执行,以加强现场监督,增进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全面了解。
此次出台的《联系制度》中规定,派驻部门要主动、及时向民主监督小组通报重大工作事项。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通报会,与民主监督小组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联系、每年组织巡视检查活动不少于一次,不定期邀请民主监督小组参加本单位重要会议,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提案督办制度,将提案办理、答复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评体系,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或变相阻挠民主监督员履行职责。发现阻挠民主监督小组履行职责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造成影响、后果严重的,将加重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今年4月份,海宁市委征求市政协和相关部门意见后,批转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据悉,《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20条意见,切实把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今年以来,该市政协派驻全市14个部门的70位民主监督员,共反映意见建议98条,已办理68条,落实率达70%。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