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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杭州市政协探索协商谏言地方立法新路径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宏 鲍蔓华 周方   字号:[][][]
本网讯    927,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该条例除附则共38条,其中有13条吸纳了杭州市人大到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有的还直接引用了委员撰写的条文。这样的立法协商成果,让市政协社法委主任辛薇颇感自豪。
从市政协社法委与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的立法协商,到市人大来市政协就院前急救管理条例等进行立法协商,杭州市政协在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成效明显。早在2009年,市政协社法委就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立法协商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出台《关于建立政府立法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市政府法制办每年在征集立法计划项目时,要主动征求政协的意见,修改论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有草案要事先交政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今年1027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又联合下发通知,就建立市政府、市政协地方立法协商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不断推进立法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同时,还着力推进人大、政协的立法协商实践,进一步把立法协商工作引向深入。
敢谏真言委员直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不够接地气
立法过程本身就是博弈过程,而立法协商会上“短兵相接”的交锋,更彰显政协委员敢于谏真言,发出自己声音的浓厚氛围。
“我们几位委员,在协商会上‘炮轰’了立法起草部门拿来讨论的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草案。”市政协委员游季江说起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的立法协商会意犹未尽。大气污染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成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这个草案不够接地气,城市大气管理怎么能让城管来管?连政府部门的分工都没有弄清楚,连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职能都没有搞清楚,怎么能让委员没意见呢?游季江表示。此次立法协商会上,10位政协委员针对《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表达了他们的不同意见。市政协委员、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鹰更是直言:“从草案情况来看,调研论证方面尚不够充分,建议以草案为基础材料,做进一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体现立法精神,修改、完善成熟后再出台。”
精准发力堪比律师的专业建言彰显政协人才智力优势
“不虚此行!委员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从提高杭州的立法水平来看,来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是非常必要的。下一步,我们会好好讨论一下如何进一步完善这种形式,规范立法协商的内容、形式等。”在《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协商会上,带队的市人大领导赞叹政协委员发言之专业。
今年613日下午,一场关于《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协商会在市政协召开。市政协社法委邀请的专家——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建议修改草案第30条,“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观点语惊四座。其他委员也各不谦让,纷纷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共对草案中538条条文提出了意见建议55处。“事实证明,一些专业性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立法工作,拿来政协协商效果非常好!”辛薇也深有同感。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政协建言立法能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以及政协委员的专业性特长,完善立法的民主协商机制。”杭州市政协主席叶明表示,市政协将努力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开展立法协商,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献计出力。据了解,市政协目前已经设立了政务咨询团,建立了立法协商专家咨询委员会,广泛吸纳专业人士加入,希望借用委员的智慧,不断拓宽政协专业视角,在立法协商方面进一步精准发力。今年以来,市政协已召开各类立法协商会议5次,近百名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提交意见及建议数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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