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通讯员 王福伟 柳祥宝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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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台州市发改委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消息,椒江、黄岩、路桥三区自今年12月1日起全部实行阶梯水价,到今年年底全市其他县、市全部实行阶梯水价。
这一消息传来,让台州市政协委员陈宏义颇感欣慰。他说:“就这个问题我关注呼吁多年,如今终于‘逼’出成效来了。”
在今年的台州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陈宏义委员提出了《关于实行阶梯水价的建议》提案。他在调查中发现,台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降水量约1600mm,属于降水丰富地区。但由于近几十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人口不断膨胀,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600人,系国内人口最稠密区域之一,生态环境逐渐恶化,水资源面临紧缺危机。据统计,目前台州人均(淡)水资源量约1700立方米,其中台州三区约为1100立方米/人,按联合国相关组织评价标准,台州市区(黄岩山区除外)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已经低于“人类生存警戒线”。
“在将来,水资源问题必将成为制约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因素!”陈宏义说。为此,他呼吁,在水资源相对不甚丰富的台州,尽快实行阶梯式水价。
此外,颜正荣、陶慧敏等委员也将关注目光放在水上,纷纷递交了提案。陶慧敏还建议在台州推行水务一体化改革,认为这是事关台州南片300万市民和数万家企业生产生活的一件大事。
政协委员们的提案,引起台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反复的研究酝酿,决定采纳委员们的建议,逐步推行阶梯水价制度,旨在指导居民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引导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前期调研,按照保基本、促公平、遏浪费的原则,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机制。
据了解,台州居民阶梯水价以“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生活用水量分三级,各级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体现多用水、多负担的节约用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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