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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德清政协六环节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陈旭 通讯员 陈艳   字号:[][][]
本网讯    近年来,德清县政协对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进行了全面创新和有益探索,提案线索更加广泛,提案质量更加过硬,提案办理的委员满意率和群众认可度逐年提升。
在具体工作中,县政协积极创新提案征集协商,采取多样形式为提案的征集储备大量的原始资料,搜集线索铸造提案雏形。从2012年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政协1号提案线索,连续3年每年至少收到100余个信息点,并编撰成册。
创新提案立案协商。在全会期间,立案需要经过各委员会一审审核与提案审查小组和提案委员会的二审阶段,全会闭幕之后,提案委再进行复审确认重点提案。
创新提案交办协商。交办关系到提案是不是“进对了门”,加强提案委员会内部协商,并坚持联合交办制度,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共同召开各承办单位参加的政协提案交办会,确保每份提案“嫁对郎”。
创新提案承办协商。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机制,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三方协商”机制,此外,每年组织重点提案集中视察活动,对上年重点提案进行“回头看”。
创新提案反馈协商。为避免双向交流出现堵塞,实行提案办理二次反馈制度,在提案交办会议后三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反馈的基础上,各承办单位在11月份将落实情况向县政府、县政协和提案者进行第二次反馈,使得广大提案者能够动态了解自己提案的进展情况,便于委员能够参与到提案办理中。
创新提案评议协商。实行提案双向评议,每年筛选一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提案进行双向民主评议,由政协委员评议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承办单位也评议政协提案的质量及发挥作用的情况。
通过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德清政协为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和落实提案意见建议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组织化的政治参与途径,提高了提案办理实效,极大地推动了部门工作,丰富了提案办理措施,扩大了社会影响,实现了办理实效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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