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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政协建言村居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本网讯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给力、事业给力。”绍兴市柯桥区政协近日就村居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发现,该区村居干部队伍还存着“四个差距”。
当前,柯桥区正处在城乡转型的关键期,农村基层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数据显示,柯桥区48.46万农村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已达90%,村民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村务管理、村级发展以及维护集体和自身合法利益的热情日益高涨;基层工作量大面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任务艰巨繁重;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镇村职能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村居干部手头可调配的资源越来越少,满足各方利益诉求、争取更多村民支持与贯彻上级要求、依法合规推进工作之间的反差越来越大。
“与这些新变化不相适应的是,目前,村居干部科学治村的能力与基层群众的期望之间有差距,敢于担当的意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之间有差距,退出机制的执行与干部队伍的打造之间有差距,监管激励的保障与干事创业的要求之间有差距。”
为此,区政协建议,选优配强班子,提升治理水平。要完善选举办法,拓宽选拔渠道,进一步打破区域、身份等条件限制,不拘一格推荐选拔人才,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同志选拔到村居主职干部岗位上;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村居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村居干部要真心干事业、热心为集体、公心为群众。”区政协认为,要加强承诺问责机制,做到问责有深度,追责有力度,不断增强村居干部为民服务的担当意识。
去年,柯桥区出台了《关于完善规范管理、能进能出机制,着力建设“三合适”村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说合适的话、用合适的方式、做合适的事,是一位村干部应该具备的素养。针对目前退出机制相对乏力这一现状,区政协建议严格执行“三适合”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村居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探索实行村居干部任期制,打破“终身制”、“铁交椅”模式,优化村级班子结构;建立健全考评晋升制度,强化过程性考核,畅通优秀村支书“上行”渠道,让他们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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