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郑锐 通讯员 余雅芬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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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5月底,衢州市衢江区召开全区政协工作会议,区委转发了衢江区政协《关于开展专题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对口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界别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这是衢江政协在协商民主实践上的新探索。
近年来,衢江区政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有效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提升了协商成效,特别是过去一年,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界别活动组与区农业局多次就生猪整规等“五水共治”工作开展对口协商,相关协商意见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采纳。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区政协通过外出学习考察、总结实践经验,形成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4个实施意见,对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解决了政协协商容易出现随意性等问题。
“提案办理协商由过去办中协商为主扩展到了提案前协商、审查立案协商、交办协商、办理过程中的协商、答复协商和办后协商6个环节。提案前协商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专题协商会,以及组织委员参加专题调研视察、专项民主监督等形式和推行提案合议制,有助于形成切实可行的提案,为提案办理协商打下坚实基础。”区政协提案委主任翁配祥说道。在4个协商实施意见中,提案办理协商有了较大突破,提案前协商增加了提案的有效性;审查立案协商提高了立案的严谨性;交办协商提高了交办的准确性;办理过程中的协商提高了办理的实效性;答复协商提高了答复的针对性;办后协商提高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完整性。
专题协商要注重前瞻性,对口协商要注重经常性,界别协商要注重针对性,提案办理协商要注重互动性和落实性。区政协主席赵建新在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要求,4个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区委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区政协要进一步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增强政协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努力为衢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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