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季敏 方岳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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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谊报 近日,龙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区限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城区范围内,每年除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的每日七时至二十四时(其中除夕至正月初七的每日零时至二十四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此方案的出台,对减少环境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而这一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市政协委员的关注和呼吁。
在龙泉城区,居民办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群众“求大”、“求响”思想作祟,造成了燃放数量和燃放时间大幅度上升,导致“一家办好事,一群人受罪”,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吴建文等3名政协委员聚焦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乱象,共同提交了《关于在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的提案,指出过量燃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空气,又影响安全出行,噪音扰民问题突出,易引发安全事故,建议政府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出台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办法,对燃放区域和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等建议。
提案交办后,龙泉市政协加强与公安、建设、安监、环保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多次实地踏勘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区域,开展协商交流,商讨破解办法,形成加强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燃放时间等共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部门拟定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出台。根据该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党员干部陆续签订《干部职工个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还山城龙泉一个绿色和谐的环境。
“提案能办出今天的效果让我再次认识到作为政协委员所担负的光荣和使命。以后,我还要继续关注民生,积极建言献策,为打造升级版‘好龙泉’贡献自己的力量。”吴建文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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