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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政协:聚焦“闲置低效利用工业土地再开发”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郑锐 通讯员 严俊 王荣飞   字号:[][][]
据联谊报    “开化是山区县,九山半水半分田,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可是近年来,开化一方面大面积征地,用于工业功能区建设;另一方面仍有不少工业土地处于闲置状态,还有一些低效用地没有充分利用,实在令人惋惜!”在开化县政协日前召开的常委会议上,陈兆荣委员说的这番话,引起在座政协常委的共鸣。
近日,开化政协农业农村委牵头组成课题调研组,就全县闲置低效利用工业土地现状、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课题组按照正常生产企业、生产不正常企业、已建设未生产和未动工企业四种类型对全县222家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其中有52家企业存在土地闲置低效利用情况,闲置面积共825亩,占222家企业总面积的14.2%
通过调研,课题组认为,造成当前工业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企业资金落实不到位,产业项目受产业政策或市场影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低效利用;二是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薄弱,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前几年开化县部分招商工业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企业用地没有根据实际用地需求;同时,招商单位也希望企业多拿地,做大投资规模,造成一些企业土地使用率低下,部分用地未开发利用。三是部分企业存在“圈地”融资行为。开化县工业用地价格及土地使用税较兄弟县市相对偏低,企业用地成本低,部分企业“圈地”融资。
针对以上问题,课题组提出,要严格按照《开化县处置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采取收回、收购、鼓励流转、退二优二、退二进三等操作办法,让“沉睡”土地焕发“二次生命”。
就此,课题组提出六点具体建议:要严格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加征项目履约保证金,及时调整工业用地最低标准价,探索弹性年期出让制度、鼓励企业流转,让土地不再“赋闲”。要加强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动态监管制度,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土地闲置低效利用行为。要规范出让程序,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政策,强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好“净地”出让的政策,防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要健全查处体系,分类处置闲置土地,做到土地闲置费应缴尽缴、土地使用权应收尽收。要整合乡镇园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园区先天不足、后继无力的问题,从而推进工业快速升级转型,提高土地使用率。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县国土局每年公布一次土地闲置和开发情况,借助社会和舆论的压力来监督闲置土地行为,营造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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