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宋彦佩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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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谊报 “电费降了40%,负担轻了不少。”作为绍兴市上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首个投用村,谈起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收费,小越镇朱家滩村党支部书记罗吉龙难掩高兴。
这项电费政策的出台缘于上虞区政协的一则社情民意。今年4月,区政协特聘委员、长塘镇政协工委主任金琳在联系村走访时了解到,桃园村7个终端处理池,每天用电195.9度,当时电费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收取,即每度0.937元,每天需缴纳电费183.55元,一年下来就是6.7万元左右,压力颇大。
金琳立即通过社情民意,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调整电价。该社情民意引起了上虞区政协的重视。“我们觉得这个问题也是全省性的,由此决定向省政协传递基层声音。”上虞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专委会主任金永坚说。今年4月底,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全面梳理,上虞政协向省政协递交社情民意《关于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收费标准的建议》。
5月中旬,该社情民意获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后,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不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用电以及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用电,按省销售电价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电价执行,即每度0.538元,比原来下降42.5%。
近年来,上虞区政协服务中心、情系民生,充分发挥反映社情民意这一“直通车”作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区政协每年都会收到委员提交的三四百则社情民意,其中不少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许多建言成果已产生惠民实效。近期,区政协委员向省政协反映了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运行维护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应补助政策提供保障,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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