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吕茂盛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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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谊报 《象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象山县政协下发通知,号召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婚丧礼俗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据了解,该《规定》以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整治婚丧喜庆活动扰民为主要内容,用“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将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即倡导婚丧事简办,倡导不送、不收非亲人员礼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和纸礼炮等扰民行为,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规范整治婚丧用品市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县政协要求,全体政协委员自觉践行婚丧礼俗整治工作提出的“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要求,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起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发挥好自身较广的社会联系面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家人朋友以及所在单位、所在行业、所在区域广泛宣传,大力倡导节俭养德、厚养薄葬的文明理念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良好氛围作出贡献。
县政协还要求各界别组、各镇乡(街道)联委会主动担起责任,加强对委员的学习教育,做好与委员的沟通联系,掌握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情况,及时开展教育管理。委员工作委员会要把政协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情况作为委员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委员管理范畴。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政协委员,将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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