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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政协:创新引入提案办理双向评价机制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黄松光   字号:[][][]
据联谊报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政协常委会议通过了《瓯海区政协提案办理双向评价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我只管提案,你只管办理”模式一去不复返,同时也标志着提案者和办理者双双向对方“亮剑”监督。
近年来,瓯海区政协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政协委员评议提案办理质量机制,如出台提案办理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分来综合评价承办单位对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尤为突出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三率”到位,从而推动提案质量上水平,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我只管提案,你只管办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提案办理工作,一方面委员提案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提案信息滞后、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内容存在重复,有的联系实际不够紧密,有的不够严肃和规范,另一方面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协商不够深入,仍然热衷文来文往等现象。
在今年该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一些委员直陈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存在的种种问题。会后,区政协在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瓯海区政协提案办理双向评价暂行办法》,既组织委员对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也组织承办单位对委员的提案质量进行评议,这种双向评价机制改变了评议方式从单向转变为双向。如对委员评价,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协联络组组织委员对照评价表指标打分,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承办单位评价,由区政协提案委向各承办单位发放评价表,各承办单位对照评价指标打分,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双向评价的结果,由区政协提案委汇总形成书面意见,报告区政协,并反馈给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协联络组、各承办单位,据此制订整改措施,并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双向评价机制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创新,对提高政协提案质量更是鞭策和促进。将充分调动提办双方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水平,进而推动提案提出和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倪耀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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