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政协: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发文规范办理流程建立反馈机制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平湖政协: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发文规范办理流程建立反馈机制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夏竹青   字号:[][][]
据联谊报    日前,平湖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印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履职成果研究办理工作的通知》,首次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反馈政协履职成果作出制度约束。
在政协各种形式的履职成果中,提案已有固定的承办和答复等机制,相比之下,政协的建议案、调研报告、民主监督建议书、社情民意信息等其他履职成果总体上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究、办理反馈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履职成果作用的发挥以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们去年写了一个关于污水管网建设方面的民主监督建议书,报上去后就石沉大海,究竟是采纳了还是哪里提得不对不得而知。”去年底,在一次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吕强委员的一席话深深地烙在市政协副主席邱其良的心里。
“近年来,政协很多调研都做得很深,很多建议也得到政府的采纳和落实,但是总体上,对于政协履职成果的办理反馈还缺少硬性的规定。尤其是一些委员的建议,经常是采纳了也不知道,影响委员的履职积极性。”在今年初市政府市政协联席会议上,邱其良反映了这一情况。
“现在老百姓信访件都是件件答复的,对于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应该及时告知。”市长刘中华当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抓紧制定政协履职成果办理落实反馈机制。
《通知》详细列举政协履职成果的主要内容,并在办理反馈机制中明确要求时间和形式,如对政协民主监督建议书,明确要求“一般应在3个月内办理答复,书面反馈政协办和民主监督员小组,并抄送市府办”,对政协全会大会发言则提出“经市政府研判,对所采纳的意见落实情况,在下次政协全体会议期间进行书面通报”。
《通知》还重点对政协履职成果的研究机制进行明确,如提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建议案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由相关部门负责研究提出方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政协民主监督建议书、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由主送单位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经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由责任单位具体研究”。同时,对政协履职成果具体办理流程通过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现。
《通知》还明确,要定期对政协履职成果责任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重点加强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政协履职成果督办,确保政协履职成果落实反馈工作的顺利开展……一系列详细规定让政协履职成果“硬”了起来。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