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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政协:教育界提案建议扩容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曹建初   字号:[][][]
据联谊报    “两孩”时代来临,必然带来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的增长。海宁市政协教育界别在今年的市政协全会上提交提案,为幼儿园的扩容出谋划策。
提案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未来10年内入园、入学需求进行人口监测和建模预测,并对各镇(街道)进行分类指导。同时,组织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摸清家底,调整布局,及早启动相关建设,做到资源供给和需求相匹配相适应。要建立全市、镇(街道)师资统筹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对富余和短缺的教师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调剂,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教师跨校甚至跨镇(街道)上岗和交流,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的教师资源,减少教师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优化布局,加快学前教育资源扩容速度。根据布局规划,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扩充公益性幼儿园资源。同时,认真贯彻《海宁市创新投融资机制大力鼓励和引入社会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公益性幼儿园和满足多样化选择的优质幼儿园,实现全市学前教育资源的快速增长。
《海宁市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办法》是完善与扩充城区幼儿园资源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举措,但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提案建议,应严格遵照与小区首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资金使用、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全市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是有效应对计生政策调整的积极之举,顺利实施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提案建议,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政府部门、镇(街道),并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强化考核,确保目标达成。同时,教育、发改、财政、住建等政府部门以及各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全力抓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的实施。
提案还建议,制定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经费预算办法和标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幼儿教师待遇,所有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享受同等公办中小学教师待遇,在职非编合格教师的工资待遇不少于事业编制的80%。提高民办普惠园的补贴标准,并适当提高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同时,研究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经费,让一批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转型为普惠性民办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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