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海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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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谊报 失能、低收入、空巢老人,是老年人群体中的特殊人群。为了改变他们“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生活,海宁市政协常委曹建初提案建议,政府出台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让特殊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到2015年止,海宁市80岁以上老年人有23838人。其中90岁以上老年人2636人,100岁以上老年人26人,失能、低收入、空巢老人有近1000人。失能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又缺乏家人照料,低收入老人物质匮乏,空巢老人精神孤独,他们大多体弱多病,平时又缺少与人交流,内心空虚孤寂,独自承担着身体的磨难和生活的孤独。
提案建议,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80岁以上老年人数据库,实行三级联网。各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要为8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其内容为老年人个人基础信息、健康状况、家庭人员状况、经济状况等。
建立服务平台。建立专门对于老年人救助、帮扶的服务热线,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关爱老年人三级服务平台。各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与失能、低收入、空巢、高龄老人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与这些家庭定期保持联系,有问题则按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应急办法处理。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三级专业化的为老服务组织。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社区为老年人无偿提供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抚慰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建议市政府对特殊老年人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全市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政府定期发放大米、食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其基本生活;对80岁以上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助浴、理发等护理服务;对80岁以上患重病入住在本市医院的低收入老人,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陪护服务,减轻低收入老人雇请人员陪护的经济负担;对80岁以上入住在我市养老机构的老人,由政府减免或优惠其入住的床位费;对80岁以上长期卧床在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政府向其家庭人员给予护理费补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把服务关爱8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日常工作。建立“管家式”服务,对失能、低收入、空巢、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和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全程服务。建立“三个一”志愿服务,即“每天一个电话,每周一次探望,每月一次陪伴”,以简单朴实的帮扶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对失能、低收入、空巢、高龄和生活难以自理或常犯有危险症状的老年人,实行重点帮扶。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可以实行包干制或定期服务制。市政府要对关爱80岁以上老年人服务工作,列入对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每年的工作考核指标内容,以不断提升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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