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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政协:专题调研“垃圾围城”支实招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据联谊报    一边是垃圾数量逐年递增,一边是处理能力捉襟见肘。若“处理”跑不赢“产生”,垃圾围城将日益严重。作为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源头,垃圾分类一直被“寄予厚望”。日前,绍兴市越城区政协在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时了解到,该区目前共有337个单位和小区按照“四分法”的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覆盖率达50%以上,距离建设现代高效的分类回收体系依然有不少差距。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部分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不习惯”。一方面,居民早已养成了将垃圾统一装袋扔掉的旧习;另一方面,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认识模糊,时常发生将生活垃圾错误分类投放的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项系统工程,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配合程度十分重要。”课题组认为,随着垃圾分类试点的不断扩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市民的良好习惯。要借助新媒体,在一些微信公众号中开辟专栏介绍垃圾分类的常识。同时,可探索多种促进机制,制定激励措施。推行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实施“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市民按要求递交或投放垃圾,按垃圾种类和数量换取垃圾积分,垃圾积分按标准折算成相应的资金,用于换取物品或相应服务。

垃圾分类涉及分类收集、运输、转运、处理等。课题组了解到,目前,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均不足。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垃圾填埋最多只能维持到2018年。

针对现状,课题组建议适度超前规划垃圾焚烧、填埋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建、新建垃圾焚烧厂。发展垃圾综合处理系统,逐步从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粗放型处理方式,向焚烧和资源回收为主、卫生填埋等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方向发展。同时,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项庞大的工程,更是场持久战。对照邻城,当前绍兴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相对滞后,尚未上升到法规层面。课题组呼吁制定垃圾处置相关法规,通过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保障措施,对不按规定处置垃圾的行为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为垃圾分类的监督和奖惩提供依据,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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