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政协:保护传统村落 切莫走了弯路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宁海政协:保护传统村落 切莫走了弯路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晓啸 戴靖峰   字号:[][][]

据联谊报    宁海县传统村落众多,保护利用得好的不少,但正在衰退的也不少。县政协新闻社科界提案,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献策。

县政协新闻社科界调研发现,许家山村、龙宫村、清潭村、西岙村、力洋村、东岙村、梅枝田村分别成功入选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中国传统村落名录。7村入选,成为宁波市入围最多的县。去年,又有一市箬岙、岔路湖头、西店岭口、桑洲麻岙、桑洲大岗头、前童梁皇6个村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委员们发现,有的古建筑缺乏基本的管理和维护,如华山村小洋楼,是民国时期华巨熔故居,由于疏于维护与管理,废弃的院落中杂草丛生,年久失修的楼梯咯吱作响。委员们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部门职责不清,保护与开发运作机制有待理顺;开发建设无序,传统村落原始风貌亟待保护;保护资金匮乏,政府支持力度有待加大。

提案建议,传统村落原始风貌的保护,要立足对古建筑的整治和维护。对于闲置或被挪用的古建筑,恢复其居住或商业功能,以防止房屋的快速老化;对于已倒塌的房屋,有价值的可继续保留现状或恢复原状,无价值的则可以改造为公共绿化空间;对于村内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新建筑,应视情况保留、改建或者拆除,使之在风格与色彩上与古建筑和谐;必须保护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切不可盲目、功利地修建一些仿古建筑,破坏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提案认为,政府在保护传统村落的过程中要担当主导的角色。切实加强公共财政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经费,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基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村落的维护修缮;整合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相关资金,解决传统村落保护的资金匮乏问题;用好用足中国传统村落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适时出台民间修缮的贴息、补贴规定;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对古村落的盲目开发和破坏性建设。同时,在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上,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多元筹措机制。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旅游开发等途径,多方筹集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

宁海县不少传统村落内的古建筑是村民私有财产。提案建议,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应始终把村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他们的要求纳入保护规划,充分考虑村民们改变居住方式的迫切愿望,保证村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和居住水平的提高,使村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一方面要在保持古建筑原貌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改善,调整内部结构,改善居住条件,解决现有的居住形式与现代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应加快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卫生厕所、排污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电力、广播、通讯等配套设施。

充分挖掘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优势,努力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可提升传统村落的美誉度,为群众谋福祉。提案建议,可充分利用每个村落内的自然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以及村落建筑、民俗风情,为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形成资源整合与互补,以达到长远发展的目标。比如华山华巨熔故居、顾宅等不适宜整村保护的,可通过政府动员捐赠、收购和社会企业(个人)投资认养方式参与旅游开发;东岙村、箬岙村等非物质文化传承较好的古村,可以村落整体开发民俗风情游。

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创建特色古村落是关键。提案建议,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在千篇一律的古村开发中独树一帜,避免审美疲劳。重视传统村落传统文化资源的研究,寻求文物、古村落等相关专家的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全面调查、搜集、保存与传统村落相关的文化符号。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