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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政协:“四部曲”给力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穆亚琴 周霜   字号:[][][]

据联谊报    近五年来,建德市政协并案处理后实际交办提案922件,截至今年10月底,提案全部办复完毕,委员满意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逐步攀高,得益于创新力的不断提升,该市政协不断总结探索,提案办理形成了“一考核、二领衔、三协商、四评议”的工作机制,“四部曲”环环相扣,强力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考核是指对提案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据介绍,市政协编制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提案办理领导参与、面商情况、复文质量、办结情况和上网情况五项内容进行考核。提案办理考核结果与全市各机关部门目标考核相结合,在每年的政协工作考核中占50%的比例,导向作用明显。制定考核办法后,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提案,提升到67.7%

领衔是指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市政协进一步完善市领导领衔重点提案工作机制。明确由市委常委领导领衔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点提案,市政府领导领衔与重点、难点工作紧密结合的重点提案,市委办、市府办作为牵头单位的重点提案领衔办理工作机制。自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每年确定一件大会建议案由市长领衔办理,政协正副主席参与协商,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协商是指搭建提案人、承办部门协商办理平台。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协领导参与协商办理重点提案的基础上,市政协搭建提案人、承办单位和政协组织共同参与,重点提案、集体提案和一般提案三级协商的提案办理工作平台。这一机制进一步深化了“委员提、共同推、合力办”的提案协商办理机制,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评议是指提案承办部门完成答复后,开展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的提案满意度四级评议机制。第一级是提案人进行提案办理态度及答复内容满意度评价;第二级是部门完成提案落实情况反馈后,由提案人所在的委组集体进行评定;第三级是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委员、委组的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第四级是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以不满意提案为主。这一机制有效地强化了提案承办部门的责任意识,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委员个人的“被动满意”问题,大大提升了提案办理满意率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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