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2016年,新昌县政协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五水共治”工作路线图,组织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鼓励委员深入一线加强督查,身体力行参与治水,助推“一江清水出新昌”。
县政协出台民主监督实施方案,成立以政协主席罗国安为组长的民主监督协调小组,下设5个小组,并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监督小组办公室例会,在各乡镇(街道)政协工委确定一名联络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为确保民主督查有真招、出实效,县政协积极开展民主协商,达成广泛共识。组织省、市、县政协委员专题视察钦寸水库工程建设和黄泽江水系治水工作情况,面对面开展协商议政;召开县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五水共治”工作,邀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和11个局办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市、县两级政协还联合现场办公,把会议开到基层,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新昌县政协以更高标准落实“河长制”,严格河长巡河制度和管理台账,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总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执行总河长不少于半月1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以图文形式反馈给河道责任单位、相应河长。加快推广使用绍兴河长通APP,河长巡河轨迹自动记录,实现巡查记录电子化监督管理。
为巩固“三河”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县政协围绕“三河”整治多次开展视察监查,对走访中发现的污染现象及时指出,限期落实整改。
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县政协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积极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为县政府“五水共治”工作提供科学决策,取得明显成效。
排污企业通过排污权市场交易获取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所需的排污权指标,有利于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通过价格杠杆倒逼污染企业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发展向绿色转型。为此,县政协建议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建立“一企一证一卡”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2016年,新昌县共举行5次排污权指标公开拍卖会,3个项目实行政府储备排污权直接出让,共有31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275.7万元。
在治水过程中,县政协建议引入社会化参与机制,深入推进“五水共治”。自2015年新昌县创新推出“河道认养制”以来,县乡级河道已全部完成认养,全县共有127家企业和个人参与河道认养,认养资金达到5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能人、乡贤在治河中的表率作用,有效调动了全民治水的积极性。
县政协还建议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提筹机制,在压缩“三公”经费用于治水的基础上,提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款的2%、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80%、采矿权拍卖收入的80%、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超过基础水价部分收入的50%作为“五水共治”建设资金。
“县政协将继续发挥政协委员岗位特点、界别优势,带动和影响周边人共同参与治水,着力在整合政协方方面面优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与政府部门面对面谋发展等方面,更加体现政协工作的能动性。”县政协主席罗国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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