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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政协:支招农房改造21条建议悉数采纳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黄松光   字号:[][][]

据联谊报    51日起,温州市瓯海区城乡群众期待已久的《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该区政协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21条建议,被吸纳进“新政”。

去年12月,瓯海区政协组成危旧房改造工作专题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专家咨询等形式,对全区危旧住宅房屋及治理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听取部门、镇街、村(居)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协分析讨论,提出21条建议。

在全区危旧房处置方式方面,建议进一步完善CD级危旧住房的分类处置方式。其中D级危房,根据城镇、农村、山区不同特点,纳入城中村改造、就近搬迁、区块改造、原址拆建、确权确认5种途径进行改造建设,并进行详细说明。

区政府在区政协调研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实施细则和《合法或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农房改造规定》《村庄区块改造审批流程》等多个附件。实施细则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包括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宅基地移位迁建(本村范围内)、加固修缮、立面改造和异地搬迁等,适用于瓯海范围内合法或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农房改造建设,内容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建设规模确定及审批、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改变农房改造方式单一的现状,体现城市大建大美、乡村大整大美的发展思路。

今后,瓯海区农房改造建设将遵循规划先行、试点引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集约用地、集聚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D级危房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在解决农民基本住房的同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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