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政协:委员提案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行_市县政协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县政协 >>正文内容
桐庐政协:委员提案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行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魏萍 岑昱   字号:[][][]

据联谊报    日前,桐庐县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工作,71日起正式对符合要求的重度失能人员发放待遇,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全面推行。这一制度的推开,背后凝结着县政协委员们的一份功劳。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尤其是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现,造成一些长期失能人员生活护理困难。这一问题,引起桐庐县政协委员们的急切关注,多名委员提案建议“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案得到桐庐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去年3月该县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探索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年2月,县两会上将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3月,全县完成失能评定专家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工作,并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具体业务。今年5月,确立全县40余万人全民参保模式,将重度失能人群作为重点先行,同时设立各部门合作平台,确保各部门政策无缝衔接,相同服务内容不重复享受。

目前,该县已建立起护理保险基金动态稳定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将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力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财政补助30元,每年总计3600余万元。确立机构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并行机制,其中居家护理按月定额补助标准为540元;机构护理按护理服务费用实行床日包干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护理40/床日,定点养老护理机构30/床日。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