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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政协:制度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学东   字号:[][][]

据联谊报    宁波市政协换届以来,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升为制度。近日,市政协机关党组会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委员履职中不得触碰的“九个严禁”纪律红线》,为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划清工作界限。

“九个严禁”突出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景,明确政协机关同志在组织联谊活动中、在联系企业家委员中、在交往精英人士中,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自觉绷紧对外交往纪律这根弦。突出容易出现问题的现象,重点对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交往中容易出现的不作为、乱干预、受邀请、搞请托等行为作了规范。突出容易出现问题的行为,从规范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相互交往入手,列出了不可为负面清单,对机关同志服务委员应该达到的标准、政协委员交往政协机关同志应该遵循的原则都作了明确规定。

“亲”“清”融合,为政协机关同志和政协委员相互交往营造了新气象。首先,澄清模糊认识。纠正政协位置超脱无行政权力、不经手经费没犯错机会的模糊认识;纠正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是“一家人”,没必要讲太多规矩的错误思想;纠正刻意与政协委员保持距离,舍“亲”而保“清”,导致工作不到位、遇事不担当等问题。其次,理清工作界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解决“清”而不“亲”这个新问题。政协机关同志服务委员更加坦荡、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委员面对政协机关同志也能够坦诚相待、减少顾虑和误会。再次,填补制度空白。一些人认为,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是“一家人”,相互关系没有纳入制度框架规范管理,现在有章可循,可以营造稳健、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政协机关同志与政协委员“有交集无交易”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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