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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首次发文明确要求 “百案督办”促提案工作双提升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据联谊报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委员通过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我们努力办理好,取得实效,这整个过程,就是协商民主的过程。”日前,绍兴市越城区政协主席金百富在主席会议上说。

当日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讨论《关于实施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百案督办”的建议》。据介绍,今年,该区政协将从148件提案中,选择100件进行重点督办,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区政协各委室都领到了督办的提案。根据要求,在收到督办提案后,应与提案人进行一次沟通,倾听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将提案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提案承办单位,并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及时了解提案办理进度,主动帮助提案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抓好提案的落实;在提案办理结束后,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一次评价;对不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或第二年要继续跟踪办理的承办单位,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跟踪督办、促进落实。

“百案督办”缘于近期区委、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区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工作“双提升”的意见》。《意见》提出,区委办、区府办和有关单位要为委员知情明政提供渠道,及时向委员提供撰写提案所需的相关素材,为委员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撰写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高质量提案创造条件。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过问、审签,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全面实行区政府领导领办、区政协领导和各委室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制度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区委办、区府办督查部门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实行动态跟踪。同时,有序开展提案内容和答复意见公开工作。全年提案办理完毕以后,由区委办、区府办和区政协办组织提案人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情况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据了解,这是越城区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专门对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意见》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吸收了很多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有不少探索和创新,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工作实效的举措之一。”金百富表示,区政协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扎实开展“百案督办”,逐步公开提案内容、办理过程和结果,进一步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工作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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