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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政协:鼓励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黄松光   字号:[][][]

据联谊报    “委员可以自主开展履职活动了!”温州市瓯海区256名政协委员日前分别收到了《关于鼓励区政协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的实施办法》。这是该区政协创新委员管理方式、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年来,瓯海区政协自觉把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履职,仅去年就组织实施了66项履职活动,先后对16个议题开展协商,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协商报告9份;对14个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14个项目开展专题视察,形成14份调研报告;对10个单位和10个项目开展民主监督,发放监督建议书10份,报送监督报告7份,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贡献了政协力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有关履职成果作出批示63人次。

此次出台的《关于鼓励区政协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的实施办法》,经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后实施。根据实施办法,区政协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主要是指在区政协统一组织各种履职活动之外,由委员单独或联络本区其他政协委员自主开展的调研、监督、视察、社情民意调查等履职活动。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由区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委员自主开展履职活动时可持区调研监督视察函,有关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配合。委员开展自主履职活动后报送的调研报告等履职成果,经专委会有关负责人审定后,视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或作为政协相关会议委员发言材料。

区政协将政协委员自主开展的履职活动列入委员年度考核加分项,其报送的调研报告等履职成果,被领导批示或者列为区政协相关会议委员发言的,考核加分或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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