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近日,舟山市政协重点提案协商督办会上传来好消息,《舟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已完成,正送报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舟山市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初召开的舟山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关于推进我市既有住宅电梯改造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建议》《关于在老旧小区加装住宅电梯的建议》等提案,从尽快出台实施意见、设立专门机构、做好技术可行性研究等8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这些提案引起了市住建部门等提案办理单位的重视。
6月,住建部门着手草拟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经充分讨论与完善,形成《舟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8月至9月,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属有关部门及各管线单位共26个单位意见,经整理汇总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实施意见(送审稿)》包括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电梯使用管理、职责分工、相关规定共八部分。其中,实施主体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幢或单元业主。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以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等由业主按比例承担,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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