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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如何在监管中发展?省政协委员建议—— 不同场景,差异化监管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盛锐   字号:[][][]

据钱江晚报  无人机正渐渐“飞”进人们的日常生活。20261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黑飞”行为被首次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被网友称作“最严无人机监管新规”。有潮新闻·钱江晚报读者问:“严格监管会不会影响无人机的销售?浙江低空经济如何才能发展得更好?”

“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省政协委员、宁波大学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院长阮殿波提到,浙江作为长三角低空空域精细化改革首批试点省,应率先构建现代化低空安全保障体系,为全国提供省域样板。

阮殿波建议,在省级层面完善相关立法工作,细化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权责,完善协同机制,建立省级多部门统一监管平台。同时,根据使用场景、行业特点、适用空域高度等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比如针对物流无人机、文旅观光、民用表演等不同场景实行差异化监管。他还建议,鼓励共建“合规飞手联盟”,降低培训成本,推动形成“违规成本高、合规收益大”的良性生态。

省政协委员、温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胡新根建议,应当提前布局,制定省级专项规划,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抢占产业制高点。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试点建设低空基站网络、建设低空通信专网,打造“低空数字孪生平台”等。同时,他建议在高等院校开设低空经济专业,培养相关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