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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华之芬: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来源:   作者:   字号:[][][]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制度日益健全、队伍逐步扩大,在服务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议:

强化机制建设,夯实法律服务基层基础。修改完善《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履职激励、管理考核等体制机制,促进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引进、储备、合理调配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人才,鼓励加入公职律师队伍,可以通过选拔交流、提拔、选调等多种途径,打破人员使用壁垒,提升公职律师有效覆盖。将公职律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公职律师执业活动、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律协会费交纳等。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素质能力。根据公职律师的特点和需求,在岗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培训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公职律师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设立公职律师实训基地,支持鼓励公职律师参加庭审观摩、与外聘法律顾问或专职律师共同出庭应诉等实战培训,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专职律师实战经验丰富、公职律师对政策把握精准的优势,让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结成“一对一”帮包带促对子,共同参与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案件应诉和疑难问题讨论。

强化深度融合,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公职律师常态化开展所在单位“法律体检”,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从源头上有效防控风险,真正为依法决策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中会审,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签署等环节,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面做好分析研判,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推动行政机关更好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