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双一流”建设
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
——刘毅委员的发言
本网讯 中共浙江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决定提出,要“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以人才为牵引,建成一批教育、科技、产业高效协同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建成高等教育强省”。自我国出台高校“双一流”建设方案以来,“双一流”逐渐取代“211”和“985”,成为了认定优质高校的唯一标准,也成为了学生报考和教职工择业的重要参考。2022年2月,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双一流”建设迎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但从第二轮“双一流”名单变更情况来看,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仍然相对缓慢,入选高校仅有3所,而且入选的23个专业有21个集中在浙江大学,不仅与我省走在前列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极不匹配,也无法满足我省高校、学科成长需要,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存在较大差距。从目前我省“一流学科”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科建设仍然缺乏系统规划。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在学科建设上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文件,并不断迭代升级,但在具体执行中,世纪之初的“重中之重”学科已然变成了“十四五”规划中的“省一流学科”,重视程度有所下降。
二是高校学科实力仍有不足。从目前新晋的7所“双一流”高校看,“一流学科”普遍具有“三重”实力,即拥有重大项目、重大奖励、重大平台。而我省地方高校中能集“三重”实力于一身的学科较少,有些高校有重大奖项,但缺乏重大项目或重大平台;有些高校具有重大项目、重大奖励、重大平台,但并非集中于一个学科,因此很难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评选中脱颖而出。
三是学科交流机制仍然不畅。我省高校在研究生培养、平台建设、科研合作等领域,还缺乏有效的学科交流机制。浙江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其深厚的优质办学资源尚未有效辐射到其他高校。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我省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加快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刻不容缓,重中之重是要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为此,建议如下:
一、对接国家战略,提前规划培育
一是尽早开展“双一流”学科规划。制定实施我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对目前有一定基础的或未来3到5年内能够拿到重大项目、重大奖励、重大平台“三重”的学校或学科进行提前培育。二是组建“双一流”建设委员会。从原有已入选的“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中,寻求新的增长点与突破点,并协助高校制定明确的“双一流”建设目标路线图。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培育高校及学科清单,设立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资金,促进“双一流”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校地合作,反哺学科建设
一是引导地方高校完善创新体系,加强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充实高校办学经费,深化产科教融合育人体系建设。二是由省、市政府联合高校、成熟企业、风投机构、创业公司等在高校所在区域建设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系统,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新型产业,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在产科教融合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水平。三是在经济基础较好地市,仿照西湖大学模式,探索举办若干新型研究型大学。
三、实施帮扶计划,推动均衡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浙江大学建设开放发展的科研教育环境,对省内高校学科建设予以大力支持,使地方高校师生有机会共享浙江大学高水平的高教资源。二是搭建浙江大学与地方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结对帮扶平台,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提升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效能。三是鼓励浙江大学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研究生培养、课程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地方高校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