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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非遗传承保护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王滨梅委员的发言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4日 来源: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乡村经济、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非遗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非遗产业创新发展高度吻合乡村振兴的战略诉求。多年来,我省各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的非遗工坊或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上千家,设立了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旅强省等重大战略。但调研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削减非遗生存土壤和发展空间。伴随着村庄撤并、整体搬迁、农业人口转移,一些村庄开始衰弱,有些历史悠久的社庙礼堂、古物塑像,不仅破损严重无人打理,而且由于一些村民缺乏保护意识,影响了非遗项目的生存环境。

二是政府资金支持不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虽然政府部门将传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但与实际需求相比捉襟见肘。同时,农村外出务工年轻人普遍增多,导致一些农村非遗项目,因缺乏专业化人才基础而面临濒危状态。

三是文化资源未充分挖掘利用,旅游市场未系统开发。一些乡村文化资源还缺乏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旅游开发管理还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品牌效应、市场效能普遍不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强调要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传承保护。为此,建议:

一、深耕文化培育土壤,重塑文化生态空间

一是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延续乡村历史生命力。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可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如民俗活动、生产习俗、民谚俗语等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与非遗、旅游、销售相结合,创造性转化利用,凝聚人心、敦化民风,保护好乡村文化的文化风貌和历史生命力。二是努力挖掘非遗经济价值。盘活农村经济,增加年轻人就业途径,留住本土村民甚至吸引外来人口,着力解决“空心村”问题。三是重塑文化生态空间,留住农村生存环境。以乡村整体性容貌保护建设为抓手,开展对文化生态空间、民宅民宿、传统手工技艺、乡村精神内涵的保护传承。四是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非遗保护利用体系。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强力保障,构建乡村传统文化修复、保护、传承共同体。

二、加大各方资金投入,优化乡村非遗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是鼓励企业、民间团体、行业协会甚至个人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领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公益性资金,调动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二是优化乡村非遗人才培养体系,打通乡村人才供需通道,与学校、科研机构、非遗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制定乡村非遗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明确人才“研培、引进、交流、互通”基本方案。三是开展乡村非遗专业培训,邀请传承人、非遗保护工作者、非遗产业带头人等走进农村、走进非遗工坊开展技艺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搭建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培育扶持学得好、留得住、干得强的非遗带头人。将人才培养目标纳入乡镇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构建重视非遗人才建设的制度保障与环境氛围。四是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和教育资源,理顺返乡创业、增收的途径,留住年轻人,培育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

三、推动乡村文旅融合,激活“非遗+”多维发展新业态

一是激活“非遗+文创”,发掘民族传统工艺及地方物产,通过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借助合作社、企业、互联网等平台,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二是激活“非遗+演艺”“非遗+节庆”,依托民俗节庆、表演艺术等非遗展演与体验活动,发展民俗旅游和乡村观光产业,吸引人气和外来资源。三是激活“非遗+旅游”,围绕乡村非遗特色,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业态融合,使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地渗透浸润到旅游景区之中,使景区以及整个旅游业更具文化底蕴。四是激活“非遗+研学”,开展非遗体验、研学活动,让更多青少年感受传统文化魅力。五是“非遗+红色文化”,用非遗作品诠释红色精神,拓宽红色旅游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