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授 张祝平
内容提要: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初心使命、是人民政协一以贯之的重要职责。在新时代,中央又提出“更好凝聚共识”的要求,这既是对人民政协历史作用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人民政协功能价值的突出强调。新时代人民政协更好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需要精准把握凝聚共识的内涵要义,集中彰显自身的独特优势,努力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履职着力点。
关键词:人民政协;凝聚共识;重要职能;价值使命;独特优势
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人民政协是基于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共同目标、共同利益组织起来的政治共同体,自成立迄今70余年,始终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政治协商机构存在并发展着,始终以凝聚共识和汇聚力量为己任,其履职的实质和核心就是聚焦使命,解决好人心向背和力量对比问题。回顾政协历史,即使在国家发展最困难的时期,也不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初心使命,维系着团结,发挥着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作用,成为活跃于国家政治生活、扩大对外交往,促进国家安全、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积极力量。新中国成长的历程也反复证明,国家建设越是处在转型发展爬坡过坎关键时刻,越要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越要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亦有一个普遍的规律:团结与民主之间的内在统一越是深刻和全面,国家建设和发展越是趋向成熟;任何承担国家建设使命的政治力量,都必须努力去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因此,可以说,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是实现“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政治密码。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进入关键期,我国的国际地位、社会主要矛盾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百年大党,所面临的“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统一战线各领域的风险挑战也在不断加剧,主动适应“时”和“势”的变化,更好地凝聚起全体人民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既是人民政协制度优越性历史延展的正确导向,也是人民政协践行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时代背景、时代内涵和时代意义
(一)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时代背景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中国共产党与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理想、共同事业和共同使命。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个新时代,我们党要实现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继续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同时又告诫全党,“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介于政党与国家之间,既不完全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又不完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它既承担政党使命,即服从服务于党的总目标,将广大人民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又承担着国家的使命,即实践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人民民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促进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各团体的联系和团结,深化国家认同,为推动国家的一体化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也由新时期人民政协发展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所肩负的使命任务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通过有效的工作,更好地发挥统战职能和更加有效地把各方面的共识、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既是人民政协的职责所系,也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更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崇高使命。
2.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正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变化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非常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发展问题日益突出的表现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发展质量不高、经济结构失衡、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收入分配差距大、资源紧缺和生态问题严峻、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待加强,等等。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也就意味着解决矛盾的方向、重点、途径、机制等都有了新的内涵和要求。特别是值得重视的是,伴随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塑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我国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复杂性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前所未有。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具有实现“以民主促团结,以团结促和谐”的战略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团结与民主有机统一的基本制度平台,是在中国现代社会转型和主要矛盾转化中具有丰富而有效的社会整合机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社会整合的重要组织形式。立足新时代新矛盾,人民政协必须更好地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来思考、研究、创新履职工作,以高质量履职和更好凝聚共识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破解矛盾、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
3.中国国际地位正在发生新变化
国际地位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和该国在与其他国际行为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国际力量对比结构中的状态,具体表现在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科技、外交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发展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主要经济社会总量指标占世界的比重持续提高,主要经济社会人均指标的位次不断前移,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这个新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尽管当前中国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但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前景十分光明。为此,“全党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越是发展的关键阶段,越要坚持党的领导;越是前进的重要关头,越要加强党的建设;妥善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更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实践表明,在统一战线以及新中国建立实践中诞生的人民政协,具有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民主制度的双重属性,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全体人民的同时,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全体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与途径,既能提升党的领导力,又能服务于人民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人民政协需要充分运用大变局蕴含的历史机遇,团结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好地凝聚起全社会支持决策、落实决策、同心同德办好自己事情的共识。同时,还要发挥好人民政协在公共外交领域得天独厚的优势,广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的故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故事,向世界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积极引导国际社会树立客观全面的“中国观”,树立和维护我国和平、发展、合作、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4.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正在不断丰富和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首次阐明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首次阐明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首次阐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首次阐明人民政协履职的中心环节,首次阐明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阐明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首次阐明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七个首次阐明”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为我们指明了新时代人民政协奋斗的方向。全国政协则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四个一线”的履职要求,即人民政协处于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表明,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更加清晰了、地位作用更加突出了、责任担当更加重大了,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牢记初心使命、秉承守正创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真正汇聚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
(二)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时代内涵
1.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凝聚共识的基本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寄托着无数仁人志士的夙愿和期盼,凝聚着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然而,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新胜利,我们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征服;避免出现颠覆性的错误,我们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做到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凝聚共识的道路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如果没有“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引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共识,就难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四位一体”的实践,就难以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只有固守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才能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历史发展的合力,源源不断孕育并促发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源泉,这是被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历程反复印证的道理。
2.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是凝聚共识的基本前提
人民政协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共同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法治基础、实践基础和文化基础等,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基于根本利益、奋斗目标、基本遵循的共同性所达成的思想政治共识,是人民政协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广泛共识是在牢固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在多样性认识中最大限度寻求更多的一致性认识。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越牢固,凝聚的共识就越广泛,就越能汇聚起为共同目标奋斗的磅礴力量。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首要的是增强核心意识。马克思说:“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确立是全党最大的政治共识,也是人民政协最大的政治共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而领袖人物的历史作用正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集中体现。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国家和中国共产党这样超大规模政党的建设和发展来说,要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进程中经受考验,战胜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各种矛盾和挑战,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因此,增进核心意识是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基础,是凝聚共识的前提和关键,新时代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首先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切实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坚决捍卫核心的绝对权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3.画出行动一致的最大同心圆是凝聚共识的基本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获得民心和增强执政力量?其关键在于凝聚共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范围非常广泛,在新时期集中体现在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从横向上看,不仅要在委员范围内凝聚共识,而且要通过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界别群众中凝聚共识、在社会上凝聚共识、在海内外凝聚共识、在国际上凝聚共识;而且,必须根据统战对象,针对不同群体,找到最大公约数,增强凝聚共识的实效。首先,在人民政协内部,要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围绕各项议题协商议政,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其次,在界别群众中,要围绕界别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照顾大家的利益诉求,凝聚共识;第三,在社会群众中,要针对不同群体,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沟通交流,凝聚共识;第四,在海外同胞中,坚持爱国主义、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凡是支持祖国统一、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都要团结争取;第五,在国际交往中,致力于促进各国群体、组织、政党、政府等交流交往,增进人类彼此了解和理解,加强合作发展,凝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识。从纵向上看,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不仅要体现在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各方面的共识,贯彻落实下去,彻底破除价值失衡、外来渗透带来的思想杂音,画出实现统一思想的同心圆;而且要体现在把各方面的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起来,形成共识,反映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搞好协商民主,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形成调动一切力量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画出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心圆。
4.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是凝聚共识的基本要求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统一战线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发挥提供重要基础,专门协商机构为统一战线的功能实现提供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就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所能体现的重要作用。这其中,建言资政重在围绕国家大事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协商建真言献良策,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而凝聚共识重在通过协商讨论,让最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决策背景、决策效果,从而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形成共同理解支持党政决策最大向心力。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正是统一战线的根本主张。在协商中,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接受党的主张是凝聚共识,中国共产党采纳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建议并体现在国家大政方针中,也是凝聚共识;通过有效的说理说服,增信释疑,解开界别群众的“思想疙瘩”,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是凝聚共识,在不同场合运用不同方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克服极端,也是凝聚共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的工作,以及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是凝聚共识,也都是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内在要求。
(三)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时代意义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回顾历史,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成立的初心。1949年,为凝聚各方面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协商建国,人民政协成立。在筹备新政协过程中,无论是参加政协人员名单、共同纲领等重要文件,还是确定国旗国歌、选举中央人民政府等,都经过各方面协商讨论,凝聚了广泛共识,获得一致通过。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作为统战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始终把凝聚共识的职责使命扛在肩上,团结各方面人士,加强引领、协商国是、凝聚共识、建言献策、促进团结;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政协紧紧融入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聚焦推进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重要贡献,彰显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新时代人民政协与新时期人民政协是一个连续体,二者都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之中,但处于现代化的不同发展阶段,新时期人民政协以开启和推动现代化为己任,以“富起来”为最终目标,而新时代人民政协则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以“强起来”为最终目标。新时代推动人民政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对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尤其在当今,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是要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越是要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表明,团结与民主之间的内在统一越是深刻和全面,国家建设和发展越是趋向成熟;任何承担国家建设使命的政治力量,都必须努力去创造团结与民主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立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更好凝聚共识”的重要部署,为创新人民政协履职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遵循,对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联系实际,各级人民政协围绕凝聚共识不断进行新探索新实践,开创了爱国统一战线的新局面;同时,对照更好凝聚共识新要求,各级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还不完善、政协委员履行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主体性建设还显滞后,各级政协凝聚共识的工作还相对薄弱。因此,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更好凝聚共识”,努力建构新时代人民政协的理论体系与确立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时代方位,已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它既是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人民政协制度走向更加成熟定型、更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
二、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独特优势和创新实践
(一)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独特优势
“共识”,望文生意,一般是指“共同”或“一致”的意识,但我们又不能简单的把它理解为一致或相同。从根本上说,共识不是同而无异,而是和而不同。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下和不同的共同体之间,达成共识的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妥协共识、差异共识、重叠共识等,比较现阶段各种凝聚共识的渠道,人民政协具有凝聚差异共识的独特功能和优势。所谓差异共识,就是在承认差异和保护差异的前提下达成共识,这种形成共识的方式其实是求同存异的过程,追求的是和而不同,是与人类文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最相适应的。相较于其他政治组织或社会组织,在谋求差异共识方面,人民政协的独特功能和优势主要体现在:
第一,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具有联系的广泛性特点,既可以依靠组织自身,也可依靠广泛联结的社会力量,或形成多元合力、或线上线下并举,有利于扩大思想政治引领的覆盖面和争取主动权,进而形成差异共识。
第二,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履行,都要围绕协商展开,而政协协商不是拆台、不是妥协、也不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更不具排他性,其目的在于优化、补位,在于求大同存小异,寻求最大公约数,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因而能获得更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达成差异共识。
第三,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充分的包容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又有区别于其它协商民主形式的长处,包括专门的制度、平台、人员和协商合作的文化环境等,这些都是凝聚和形成差异化共识的重要前提保障。可见,人民政协因其制度形态的合作性、组织形态的包容性、活动形态的多样性和引导性,“不仅能代表少数群体和少数利益,还能更准确地表达每个人的意愿,代表更多的人、更广泛的利益”。也因此,使得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有了更大的作为空间。
第四,人民政协的凝聚共识职能,与其他三大主要职能一起共同作用于中国特色的协商之治,并推进协商民主体系向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转型。这其中,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凝聚共识提供了基本途径与方法;凝聚共识则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供了基础、价值和方向,贯穿于履行的三大职能始终。只有把凝聚共识职能落实到位了,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政协工作的提质增效,也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优势。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区别于其他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工作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也就在于其“专门协商”、“以商求同”的主责主业。
(二)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创新实践
近些年来,各级人民政协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自身独特功能和优势,在广泛凝聚共识创新实践中形成了一大批典型案例。借助类型学(typology)的分析方法,我们将这些案例分为形式载体创新、制度程序创新、技术应用创新、组织结构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等五种路径展开讨论。
1.形式载体创新
主要指的是政协组织围绕更好地开展协商活动,更好地凝聚共识,采取了有别于传统的新的协商形式,或者构建了新的协商平台和载体。大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载体创新。在政协系统内长期流传着一句话——“年委员、季常委、月主席”。这形象地反映出政协协商存在的协商形式单一、协商频度不高、参与面不广的问题。因此,探索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协商形式,构建新的载体,打造新的平台,成为政协协商民主创新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这方面最典型和具有引领性的,是全国政协在2013年10月22日开启的双周协商座谈会。该座谈会由全国政协各专委会和民主党派中央共同举办,全国政协主席亲自主持,以党外人士和政协委员为协商主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共同就某个重要的具体问题开展协商。通过每年20次左右的协商座谈,解决政协协商频度不高的问题;通过每年400名左右委员的参与,解决政协协商参与面不广的问题;通过“小题目作大文章”,解决政协协商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借鉴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模式,全国各省市县政协也根据实际情况搭建了类似的协商平台。比如,浙江省政协的“浙江政协•民生协商论坛”,温州市平阳县政协的“月商会”,等等。此外,各地政协还搭建了一批卓有影响力的协商平台。比如,北京市政协的“协商恳谈会”,深圳市政协的“委员议事厅”,济南市政协的“商量”平台,等等。这类形式载体的创新,增加了政协的协商密度,合理拓展了协商参与面,使得政协凝聚共识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形式载体创新。比如,绍兴市政协依托名士之乡的独特优势,借助市域范围内的名人纪念场馆场地,联合县(市、区)政协启动“同心教育基地”建设。首批“同心教育基地”共有4个,分别为位于嵊州市的马寅初故居、位于越城区的邵力子故居、位于柯桥区的孙越崎纪念馆、位于上虞区的胡愈之故居。基地成立后,将组织各界别委员前往学习、考察、交流,学习绍兴籍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民主人士在中共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史、人民政协史中的贡献与地位,让委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传承优良传统,培育爱国情怀,激励民族精神,启迪同心思维,增强责任担当。衢州市政协从青年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政协工作者中遴选出31位同志组成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更好地面向社会传播共识。
2.制度程序创新
主要指的是政协组织围绕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凝聚共识的有效性,在制度层面或者程序设计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侧重于某一领域中一些基本规范和规则的变化。比如:
第一,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程序创新。民主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更是一套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离开了制度程序的保障,民主就容易走偏、出轨,不仅不利于凝聚共识,反而会走向反面。近年来,在各级中共党委的重视下,各地政协在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与程序设计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比如,安吉县政协在“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中,引入标准化理念,制定出台《政协协商工作规范》,涵盖了政协协商的范围、工作依据、总则、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机制、协商场所、协商形式、评价体系等内容。围绕提案办理协商,杭州市政协将综合性提案的办理工作细分为分别办理、后续审批、共同实施、提请决策四种类型,并对不同类型提案办理程序进行细化设计。江西省政协探索“会中办案”的制度安排,利用政协全会平台,选取委员提案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主题,列入大会议题,邀请提案者、办理部门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面对面坦诚协商沟通,促进提案办理的效果。安徽省政协在全会提案交办前举行“预交办会”,会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组成专门小组协商遴选重点提案,有效减少提案“退改办”数量,提升了提案办理的精准性。
第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制度程序创新。宏观层面上,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微观层面上,全国政协建立学习座谈会制度,依托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各专门委员会建立11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各小组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活动,凝聚党内外委员政治共识。浙江省政协建立了每季度一次的委员学习座谈会制度,党外委员、港澳华侨委员专题视察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委员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浙江省政协领导联系走访约谈委员制度,等等。
3.技术应用创新
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人与人之间创造新的连接形式,打破时空限制,广泛凝聚共识,提供了无限可能。在新时代,“互联网+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协商民主发展的一个前沿领域。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中,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有着广泛的空间。从课题组收集到的案例分析,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政协对新技术的应用,几乎是同步的。这方面做得比较早的是浙江省政协,从2006年就开始实施网络直播重要提案办理座谈会。可以说,从最早的各级政协网站的建立、提案办理协商网络直播、在QQ和微博上建立委员工作室,到今天的“智慧政协”“政协云”以及“微信议政”,政协协商民主正在日益从单纯的“线下”民主,发展为一种“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的民主形式。比如,杭州市江干区政协“请你来协商·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以“互联网+协商”思维,高标准建设“实体”“网上”双平台,通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新形式,既“面对面”、又“键对键”,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线下”组织参会人员“围坐一张圆桌”,在畅所欲言、体谅包容、平等议事的氛围中把群众热切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协商好、协商透、协商成。“线上”通过“江干发布”微博直播间和区政协委员微信群“双微”端口, 对区级总平台专题协商活动进行同步直播、建言,激发委员、网民参与热情,扩大协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组织结构创新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融合发展,在基层治理中广泛凝聚共识,各地也在探索既符合政策规定又符合实际需求的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的新模式。
一是在乡镇(街道)设立实体的政协工作机构。从2008年开始,浙江各地政协开始探索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式。温州瓯海区政协、建德市政协等地先后在条件具备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协工作委员会;嘉兴秀洲区政协、台州临海市政协等地建立了政协联络室(组、处)。政协工委和联络室(组、处)大多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有运行制度,有经费保障,主要职能是服务和联络委员、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开展基层协商。
二是在基层设立委员活动和履职的固定场所。“委员之家”是各地政协组织结构创新的一种常见形式。从收集到的案例来看,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湖北、河南等地都先后推动了“委员之家”的建立。在基层社区或者企业建立实体的委员工作室或者在网上建立委员工作室。目前,这种以委员个体为主的工作室开始出现向委员集体为主的工作室转变。比如,2017年,安吉县政协在委员个人工作室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打造“桥梁”工作室,下设“委员之家”“金点子”“爱公益”3个工作坊。工作室共有22名成员,以青年政协委员为主,包括来自14个界别的政协委员和3名特邀信息员。主要活动有月度工作协商例会、双月进企业、信息交流改稿、公益走进群众等。“桥梁”工作室的设立,让委员工作室从以往的“小店铺”变成了“综合体”,促进了委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激励,也推动了履职作用的发挥。
5.运行机制创新
主要指政协组织为了让协商民主更好地运行,更有效地凝聚共识,实行了一种新的工作方法,运用了一种新的工作手段,或者采取了一种新的工作方式,侧重于机制方面的设计和完善。比如:
第一,开放机制创新。除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协协商的网络直播、电话连线等,各地政协还在许多方面建立了开放机制。比如,上海市政协向社会公开年度协商计划,蚌埠市政协邀请委员列席主席会议,鹰潭市政协邀请市民代表旁听常委会议,山东省政协邀请网友参加农业现代化协商会,德州市政协打开大门邀请群众走进政协,等等。
第二,互动机制创新。共识的形成需要思想的交流和碰撞,而非简单的单向传播。“协商”一词本身,就含有互相商量的意思。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政协都在推动委员与党政领导的互动、委员与委员之间的互动等方面作出了很多探索。比如在委员与党政领导面对面、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的协商活动中,互动性就很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典型的探索,比如:2009年,重庆市北碚区政协大会发言中探索“即席辩论式发言”的形式。委员们围绕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基于各自了解的情况以及真实的看法,展开“辩论”。2010年开始,浙江温岭市政协在传统大会发言的基础上,增设委员即席发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全部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市长在聆听委员呼声后予以现场回应,与委员互动。
当然,以上的分类和定义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严密和周延,而且很多实践创新案例往往是综合性的。比如在政协委员电视问政这项创新中,既是形式载体的创新,又涉及到运行机制的创新,还应用了现代传媒和信息技术,等等。
三、发展与前瞻:在新时期担负更好凝聚共识的新使命
“凝聚共识”的本质,就是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对于凝聚什么样的共识,要历史的、发展的、动态的看,但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把党的主张通过广泛协商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自觉行动”。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争取人心和凝聚共识的任务越来越艰巨繁重,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在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程序、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也还存在与新时代新使命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予以加强和改进。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2020年3月底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浙江实现更好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战略指引。建设“重要窗口”,为浙江政协战线建功立业提供了新平台新机遇。浙江各级政协组织要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通过人民政协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把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转化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使命,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围绕专门协商机构这个职能定位,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充分展示政协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高水平,凝聚起建设“重要窗口”的磅礴力量。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总纲,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主轴,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主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打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步调。
1.强化政协党组织的政治引领
认真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政协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实现党的政治使命。建好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健全分党组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充分发挥分党组在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委员组织关系或工作生活所在党组织的联系制度,开展委员政协工作的报告和宣传,加强所在党组织对委员的日常思想政治引领。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引领
完善政协党组统一领导、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牵头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的理论学习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各项学习计划。健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专门委员会和界别专题学习,以及委员读书活动、委员教育培训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落实《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结合各自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实现党对人民政协的思想领导。发挥浙江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作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开展专题研讨,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协商议政各项履职活动之中。
3.强化党员委员的示范引领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涵养政协机关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协政治生态。强化中共党员委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凝聚共识中的表率作用。探索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通过见面交流、工作联络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交流思想,深化感情认同,示范带动党外委员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不断增进广泛凝聚共识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强化优秀政协委员的宣传,塑造党员委员良好形象,提升党员委员的影响力、带动力。
4.强化制度性谈心谈话的教育引领
正确处理“同”和“异”的关系,实现政协工作聚同化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委员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省政协领导联系走访约谈委员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回应重大关切,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认真落实《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委员守则、委员履职规则等制度,明确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规矩纪律,对于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的不同的思想观点要加强引导,对于背离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错误思想观点要进行批评教育,面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敢于进行斗争,执行规矩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作用
将人民政协明确定位为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强化了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的特质,“专门”是制度优势、“协商”是制度核心、“机构”是制度保障,可以“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可以地产生真知灼见、凝聚智慧和共识。
1.推动专门协商机构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谋划
人民政协及其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应当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助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平台,纳入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总体部署,同其它领域改革一体推进。同时,还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各种协商渠道,特别是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关注基层社会治理,面向界别群众、面向社会,就他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同他们进行充分协商,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关照少数人的合理诉求,推动“有事好商量”式的民主协商成为社会共识。
2.健全规范专门协商机构履职制度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研究制定专门协商机构协商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协商原则、协商理念、协商方式、协商程序等要素;进一步严实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的标准,推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着力把更好凝聚共识作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根本价值导向,细化实化把凝聚共识融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工作中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法,促进政协组织的内联外通,在凝心聚力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3.加强和改进县级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
县级政协是最基层的政协组织,直接面对群众,长期以来,困扰他们的共性难题是:县级党委对政协甚至政协自己对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认识不够,导致县级政协更多地陷入具体事务之中,按照专门协商机构要求加强和改进县级政协工作,是新时代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紧迫课题,也是人民政协更好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始终立足人民政协之根本,把开展协商作为县级政协的主要工作,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安排3-4次不同形式的协商活动;二是要把搭建平台作为主要工作方式,健全政协协商面向基层的机制,努力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三是要把双向发力作为工作主旨,“让政协走进群众、让群众走进政协”,既畅通基层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又传播阐释党的政策主张,推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有机统一,引领基层群众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
(三)做好政协委员的凝聚共识工作
做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首先要更好凝聚政协委员的共识。把凝聚共识贯穿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职能之中,通过政协制度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增进共识、促进团结,更好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政协委员的共同主张。
1.健全委员履职良性互动机制
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民生协商论坛、专题协商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以及提案办理协商会、专题通报会等,要把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促进不同观念主张交流交融交锋,切实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汇聚起完善政策、推动落实的最大共识。提案立案、办理、督办、表彰等工作,要完善参与机制、沟通机制、反馈机制,促进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增进交流、提高共识。重视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和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有关问题,沟通思想、解疑释惑。
2.健全联系服务委员机制
坚持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和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和界别联系委员工作,推动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联络服务网络。认真落实《浙江省政协领导联系走访约谈委员制度》,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到地方开展视察考察调研或参加其他活动期间,应安排走访看望住当地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走访看望委员活动每年应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一年内已进行过走访看望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看望活动可通过座谈、走访、茶叙等方式开展,重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思想状况、回应委员关切。
3.健全调研视察工作机制
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组织开展的调研,应邀请委员参加,视察考察调研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并广泛听取委员意见,在调研中促进委员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视察考察调研报告、会议发言、宣传报道等履职成果要反映凝聚共识的有关情况。省政协办公厅和各专门委员会每年各开展1次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调研,组织委员深入一线,在实践中接受教育,不断加深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理解认同。
4.健全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机制
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出席1次政协重要协商活动的制度安排。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每年组织1次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紧扣年度协商议题,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大力运用“浙江政协·崇学讲坛”、“掌上履职”平台等载体,促进委员知情明政。按分工和需要,主席会议成员出席通报会。鼓励相关部门现场回应委员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可视情通过网络录播、远程视频连线等方式提高通报效果。
5.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机制
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界别在凝聚共识工作中的阵地和平台作用,扩大专委会委员数量,将界别活动和协商议政活动相结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界别活动。充分发挥界别活动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界别召集人作用,探索邀请界别召集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分党组会议,鼓励界别活动组引领界别委员开展自主调研和举办座谈会。强化界别协商题目的专业性和针对性,鼓励以界别为主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探索开展界别座谈活动。
(四)面向社会传播共识
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是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中的短板,需要尽快补齐。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组织优势和政协委员桥梁纽带作用,在各界群众中传播共识,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
1.完善重大政策宣讲制度
人民政协要进一步强化“三地一窗口”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责任;要紧紧围绕学习好、贯彻好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适时召开形势报告会、界别代表性人士座谈会等,及时解读政策、研判形势、回应关切、引导预期。同时,要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做好理论政策宣讲,在宣讲中解疑释惑、引导预期、凝聚共识、提振信心、深化合作。
2.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
政协委员要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团结界别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建好用好委员工作室、界别工作室等平台,依靠政协组织优势和委员自身的影响力,针对界别群众思想状况, 发挥“会协商”的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各界别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开展一次界别学习、界别协商、界别调研、界别视察等活动。各专门委员会要及时汇总报告委员联系的界别群众思想状一况,每届形成一份综合分析报告。
3.完善专题性委员宣讲团工作制度
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内容质量,提高“浙江政协·崇学讲堂”的政协属性,不断扩大其引领力、影响力。通过委员的自身经历和体会感受,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浙江故事,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展示委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通过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扩大传播范围。结合新媒体受众的收视、阅读习惯,丰富传播样态和推广渠道,形成多样化传播格局。持续发掘自媒体的影响力,提高品牌效益和社会影响力。探索专题性委员宣讲团工作规律,规范宣讲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宣讲实效。
4.完善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渠道
鼓励、支持委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引导舆情,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多媒体融合的“同心”系列新平台载体作用。办好用好浙江政协“同心苑”微信公众号、钱江晚报“同心桥”专栏、浙江卫视“同心树”专栏以及联谊报、政协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传播政协好声音,广泛凝心聚力。发挥“委员会客厅”等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新渠道作用。拓展政协工作手臂,延伸委员履职触角,通过影响界别群众、影响有影响力的人,在开放性平台中广泛凝聚共识。
(五)广泛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浙江“重要窗口”建设正能量
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以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将浙江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强大合力。
1.充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协商,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健全政协秘书长会议机制,完善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共同组织课题调研和协商监督活动。
2.扩大有序政治参与
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浙商群体的联系,了解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状况、困难诉求、意见建议,定期研究工作,努力聚同化异。将政协委员会客厅建设成为沟通联络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纽带和平台。更好发挥政协专家智库作用。主动征求对政协年度协商议政计划等工作的意见,邀请参加协商议政活动,鼓励通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有关渠道反映社情民意。
3.创新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
组织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学习培训和界别视察活动,通过实践教育、自我教育开阔视野,增强服务国家和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识。持续关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办好“民族乡村振兴百村大会堂”,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资政和“三服务”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民族宗教工作主题,搭建更侧重于思想内涵的界别主题协商平台,支持委员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带头人。通过举办界别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反映民族和宗教领域社情民意工作格局,积极帮助推动解决委员关切的实际问题。建立以自我教育为主旨的宗教界座谈会制度,支持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在民族、宗教领域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支持委员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积极正面发声,旗帜鲜明地开展斗争。
4.加强同港澳同胞的团结联谊
建立健全省政协领导赴港澳走访看望港澳地区省政协委员制度和“同心汇”委员讲堂制度,加强与爱国爱港爱澳社团的联系,深化与港澳各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香港浙江政协委员联谊会作用,建好用好香港、澳门政协委员会客厅,将其打造成经常性凝聚共识的平台。加强和改进港澳委员来浙江考察、视察活动,与有关港澳社团合作,组织港澳青少年来浙江开展学习培训、体验式学习考察等活动,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港澳委员要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立足港澳实际发挥积极作用,针对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涉港涉澳重大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发表集体声明,通过个人发声、公开发表文章、支持特区政府和特首工作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舆论引领。
5.拓展两岸基层交流同心圆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统筹运用多层次、多渠道平台,推动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浙江在对台工作中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建立健全浙台民意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浙台基层、青年和文化交流平台,扎实推进两岸和平发展,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关注在浙台资企业的发展,维护在浙台商合法权益,做好凝聚共识工作,促进浙台经济和人文交流走深走实。
6.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
充分发挥省政协海外华侨委员的界别代表作用,落实好海外侨胞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制度,建立侨胞代表参加各级政协协商议政、视察考察调研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海外侨胞的日常联系交流,邀请海外侨胞中的专家学者和代表性人士参与省政协应用型智库建设。建立同海外浙商和留学生团体的经常性联谊联络机制,定期走访看望侨团侨领,及时反映海外侨界社情民意,鼓励海外浙商、留学生回国创新创业和为浙江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和华文媒体讲好中国故事,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7.推动政协对外友好交流
坚定贯彻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立足政协实际,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设立省政协有关对外友好小组,通过互访交流、会议研讨、课题调研、宣传推介等方式,提升与特定国家和地区交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对外开展凝聚共识工作。支持有关市县政协建立公共外交协会,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活动,提升政协的国际影响力。鼓励委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国际会议,引导委员更好在国际社会正面发声。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大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加强政协对外交流机制研究,推进政协对外交流平台和方式守正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