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人民政协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但当前来看,县区基层政协在协商机制、协商能力与协商成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短板,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新的要求,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本文主要结合基层政协工作实际,就该问题作分析与思考。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论断。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了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这既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确立了新坐标、指明了新方向,也为人民政协履职提出了新课题、拓展了新空间。结合基层政协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发挥县区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助力“重要窗口”建设,作一些探讨和交流。
一、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区政协紧紧围绕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立足县区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队伍的实际,在拓展基层协商民主平台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极打造“三长制”面对面协商体系,形成了协商民主在县区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吴兴特色”,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出“政协声音”。
1、设计多层次的协商体系,实现“专”有平台。围绕基层政协工作特点,从区、部门、乡镇街道三个层面,延伸工作触角,形成“6+X+N”“请你来协商”协商议政格局。“6”指区级层面的协商,在全体会议协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等区政协例会协商基础上,围绕区委全委会报告和区政协重点调研课题等6个协商计划,每年举办6次协商活动,其中,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各参加1次协商活动,其他协商活动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主席主持。“X”指部门层面的协商,通过政协专委会、界别组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委员会客厅、界别活动室、委员之家等阵地,围绕政府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开展部门局长与对口界别委员的面对面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协商,每年开展协商活动不少于20次。“N”指基层层面的协商,通过基层政协工作联络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社区、市场、工地、学校、医院等地,围绕基层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与辖区委员面对面一线协商,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向现场拓展延伸,每个基层政协工作联络组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活动。同时,为便于委员参与“请你来协商”平台活动,按照“五有”标准(即有标识、有场地、有制度、有活动、有评价),创建了11个界别活动室和3个委员会客厅,为“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2、实施开放式“招标”调研,实现“专”有基础。坚持“不调研不协商”原则,充分发挥县区政协委员直接来自基层各行业领域,对所从事行业专业、工作生活辖区情况最有话语权的优势,深入开展开放式“招标”调研,采取委员出题、专家筛题、招标领题、组团做题、评审表彰、成果转化等六个步骤,积极推动形成高质量的委员调研。今年以来,委员出题206个,形成了五大类120个题目的课题库,其中领办94个课题。在每年年终,邀请专家对所有调研报告进行总结评选和量化评议,选择部分优秀调研报告在转化为当年协商会议主题发言、提案、社情民意等,为深入开展民主协商打下良好基础。
3、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安排,实现“专”有活力。通过明确制度、优化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委、政府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区委名义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区级党政部门同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开展“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吴兴区“请你来协商”平台工作规程》,充分明确了协商内容、形式和程序以及持续跟踪问效机制,对党政部门参与协商提出了刚性要求。每年与区委、区政府联合排定下发区、部门、乡镇(街道)三个层面的“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做到年中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切实为推动常态化协商议政提供制度保障。
4、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专”有实效。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要求,紧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积极彰显政协作为,提升政协影响力。比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过程中,老年人改造完成前的租房过渡一直是备受困扰的难题。吴兴区环渚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在开展“面对面”协商活动中,有部分委员提出应努力做好老年人租房过渡的服务保障,免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让城中村改造工作既有“速度”,又有“温度”。会后,当地政府认真采纳委员意见,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及当地实际,落实老年人临时过渡房措施,在四个行政村2300多农户拆迁中,建设临时过渡房1.35万平方,并设立了老年人活动室、食堂等场所,保障安置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病困人员700多人,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等特殊人员租房难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形势与任务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的重要一环,在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责任重大、意义重要。作为县区政协,要立足基层实际,持续深化人民政协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以有力的制度落实和制度执行、有效的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更好释放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优越性彰显出来,努力打造展示中国式民主在基层的重要窗口。
1、必须把握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专属性。“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独特设计,是实行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专属地位不断提升,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专属的使命和责任也随之不断加强。在实践中,既要立足政协看协商民主,把“协商”作为工作重点,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 ,发挥好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制度;“又要跳出政协看协商民主,不断拓展和延伸政协的民主协商功能,推进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必须把握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专业性。政协是由界别组成的,它代表的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和社会视角。政协委员都是不同界别中的专家,他们来自于社会各界,懂专业,接地气,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其提出的协商意见体现专业性。这与人大的地域性代表机制不一样,可以增强协商过程中利益表达和社会视角的互补,为党政更科学决策当好参谋。新时代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广大委员要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对政协委员的专业性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协委员不仅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要在建言资政的过程广泛凝聚共识,汇聚更多正能量,真正落实党政的决策部署。政协必须不断强化委员的政治意识、主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必须把握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专长性。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具有优越性,能够保证委员履职不受大会时间限制,大会闭幕时间随时随地可以通过社情民意、民主监督等形式,自由地反映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对政策制定实施的意见建议,这也是政协协商民主不同与其他协商的专长特色,体现了与人大、党派等协商民主的良性互动、合作互补。政协要把这一专长做得更长,必须要加强协商民主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努力构建符合实际、科学管用的协商制度体系。不仅要汇集委员力量,充分发扬民主,协商议政,更要注重开门协商、开放协商,有机吸收一些非委员的、有专长的民主党派成员和专家学者参与政协调研协商,根据不同议题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列席政协协商议政会议,努力做到广纳群言、广聚民意、广集民智。
三、问题与短板
对标对表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任务新要求新使命,结合吴兴实际,县区基层政协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仍然任重道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短板和问题。
1、协商机制有待完善。尽管各级各地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和暂行规定,但现有的制度主要针对政协组织,且笼统的要求和原则性的规范多,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少。虽然区政协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但仍存在:一是制度缺乏系统性、完整性,特别是在议题的提出程序、协商活动的组织程序、成果转化和反馈程序等,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弹性较大。二是机制不够科学,基层政协在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协商方式中,具有较多的交叉和重叠内容。
2、“双向发力”有待激发。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相辅相成,共同彰显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但在基层政协协商过程中,两者有机融合不足。一是参与主体有限,一方面受限于会议的范围,参会政协委员广泛性不足,提供的智慧和力量有限;另一方面政协委员代表性有限,在协商过程中意见表达不全面,不足以代表界别和基层群众的看法。二是会议形式有限。受制于协商次数和时间的限制,导致协商双方在“你说我听”“我说你听”中转换角色、交换信息、互动交流的深度不够,情况反映多,对策建议少。三是主观认识有限,存在把履行职责等同提出意见建议的现象,忽视了政策宣传、社会引导等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方面的内容,建言资政最终是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未能充分体现。
3、协商能力有待提升。提升协商能力水平,是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只有深入调研,政协话语权才会有力。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政协委员履职能力不足、履职平台缺乏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协商意见和建议存在提不到点子上、议不到关键处的现象。二是协商力量不够充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政协履职的挑战越来越多,对政协履职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变化性大的协商课题,以及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协商需要,基层政协力量有限,难以适应,且应用型人才智库尚未建立,缺少对协商议题的智力支撑。三是协商氛围不浓。主观上,委员在协商履职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存在“怕惹事”不敢协商,“怕麻烦”不愿协商,“怕不懂”不会协商,“怕没用”懒得协商等片面观点。客观上,政协组织在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的氛围营造上还有待加强。
四、方向与对策
当前,要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力“重要窗口”建设,必须深刻领会“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努力拓展协商平台,提升协商实效;深刻领会“重要窗口”的内涵要求,努力找准切入点,形成标准性成果;深刻领会“示范样本”的使命担当,努力搭载助推平台,提炼吴兴素材,做到协商有向、协商有质、协商有效,努力打造展示中国式民主的重要窗口。
1、明确性质定位,做到协商有向,努力展示凝聚共识的窗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发挥独特作用,需要准确把握好以下三方面关系,确保不偏离政协协商的方向。一是把握决策和献策的关系。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这个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工作必须首先处理好公转与自转的关系,政协的一切工作,应当始终围绕助力决策来开展,自觉树立跟进助推的履职理念,聚焦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二是把握权力与聚力的关系。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而是“聚力机关”。但政协的聚力又跟其他机关不一样,政协的聚力不是靠法定的权力,而是靠智慧思想,靠良好人格、人缘和形象,去凝聚各界人士。这样的凝聚才能深入人心、令人信服,富有感染力,实现持久性。三是把握主体和平台的关系。人民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发挥好人民政协的协商平台作用,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氛围,使参与协商各方意见在政协平台上能够得到理性而有序的表达。此外,则是要提高作为协商平台重要主体的政协委员协商建言的能力,不断提高协商的专业化水平,实现政协协商对党政工作精准助力。
2、明确角度定位,做到协商有质,努力展示凝聚智慧的窗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已经明确了它与其他协商形式的区别。协商是政协的主业和常态,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在实践中,需要准确把握“三个增加”。一是增加协商密度。与其他协商渠道不同,政协协商不是阶段性的,而是长期性的;不是临时性的,而是经常性的。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政协组织要探索创新载体,创造更多的平台,使各方面群众的政治参与由阶段性变为常态性。进一步形成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座谈会议、专委会、界别小组协商等形式的专题协商格局,有效提升专题协商质量和实效。同时,通过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议题集中、小型灵活、专业对口的形式,有效增加协商的密度。二是增强建言力度。提高建言质量,需要进行深入调研,掌握情况,靠事实和数据说话。政协组织应事先为参与协商者提供更多方便,让他们知情明政,更好地建言。在实践中,如在每年政协全体大会召开前,组织政协委员分期分批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事前调研,提高委员知情权、参与度,鼓励以界别为单位通过集思广益撰写集体提案,力求提案立意高、范围广、影响深。并在委员提案中进行“扩面协商”,即从中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议政性调研协商活动。三是增强形成共识的程度。要充分协商,让各方意见充分表达,互相理解,形成共识。关键是完善协商的程序机制,使政协协商民主规范化、程序化。基层政协需要着力从确定选题、深入调研、成果转化等环节入手,努力完善协商的程序机制,形成了规范、科学、有效的协商工作链条。
3、明确职责定位,做到协商有效,努力展示凝聚力量的窗口。聚焦聚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将开展协商作为主要职责,把搭建平台作为主要方式,把双向发力作为工作主旨,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抓手,充分展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样子和风范。一是抓住“平台搭建”这个关键。通过搭建广泛多元的协商平台、优化协商议政格局。注重合理安排协商活动,重点协商议题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进行协商,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涉及民生等具体问题,由专委会组织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进行协商,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创立“扩面协商”提案办理机制,每年精选重点提案,扩大委员参与面,与承办单位进行提案办理协商,提高承办单位对提案的重视程度;聚焦全局发展、社会热点,召开高质量社情民意恳谈会,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参加,与委员现场互动、协商交流。探索“线上+线下”“会场+现场”“本地+异地”的协商模式,不断扩大协商的参与度、影响力和显示度。二是抓住“优势作用”这个关键。专门协商机构的效能是否充分发挥,关键看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效果好不好。作为地方政协,要把双向发力贯穿于各项履职全过程,推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有机融合、相互赋能、相得益彰。在工作中,要广集良策,广聚共识,提高履职的精准性,做到精准选题、精心做题、精深建言,既深度调查,又潜心研究。要围绕党政关心的重点事,聚焦“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助推“争先创优”大比拼、“五个年”活动和“八大行动”,助力重点工作推进;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事,聚力推进高水平治理,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的民主监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事,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党政中心工作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三是抓住“制度机制”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要抓好制度完善,对现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对议题确定、基本程序、交流方式、成果运用、质量评价等作出制度性规范和刚性规定。抓好制度衔接,推动党政将政协协商纳入党委决策机制、政府议事规则。精心制定协商计划,完善协商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抓好制度落地,加强督促检查,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