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活动组,省政协委员,各提案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协浙江省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和主席会议要求,省政协决定开展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的全部提案。
二、评选条件
1.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改进工作有较为明显的作用。
4.提案在促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较明显的实际成效。
5.提案提出、办理、反馈等环节采用数字化手段并取得成效明显的优先。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推荐
请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界别活动组,提案各承办单位和全体委员于12月2日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3—5件优秀提案备选件。
推荐方法:
1.登录省政协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zjzx.gov.cn)首页,点击左侧“提案在线”,输入本人手机号(单位用户为本单位处理提案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和密码及图形验证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导航栏的提案在线按钮进入提案系统,进入提案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评议和表彰,再点击“优秀提案评选”菜单右侧“参加推荐”按钮即可。
2.委员个人可通过手机“浙政钉”APP提交。方法:打开手机“浙政钉”APP,在工作台切换至“浙江政协•掌上履职”,点击“提案在线”模块,再点击“评议表彰”下的“优秀提案推荐”界面后点击“参加推荐”按钮进行推荐。
(二)初评
12月上旬由省政协提案委及办公室初选出优秀提案备选件。
(三)评选
12月中旬召开评选会议。成立由省政协各专委会和部分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评审组,分组对优秀提案备选件进行挑选,经综合评判确定优秀提案名单(草案),报送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扬
1.省政协发文表扬通报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
2.颁发优秀提案荣誉证书。
3.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式上宣读优秀提案表扬通报。
4.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式的第二天《联谊报》专题刊登优秀提案名单。
关于开展评选表扬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活动的通知.pdf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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