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已经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作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要求,现将报告(征求意见稿)发送全体省政协委员审阅。请登录浙江省政协网站(www.zjzx.gov.cn),通过委员网上综合履职服务平台审阅报告(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9日12:00前,通过委员网上综合履职服务平台提出或书面反馈省政协研究室综合处。(联系人:骈慧娟,电话:0571—87050669;叶良,电话:0571-87050613)。
点击此处上报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意见。
浙江省政协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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