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1月5日至6日在杭州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二)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
(三)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
(四)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五)协商讨论“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有关问题
(六)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七)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二、会期和报到
会期2天,1月5日至6日。请各位常委于1月4日下午到杭州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电话:0571—88066888)报到。
本次常委会议议程多,议题重大,请各位常委合理安排好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请按照《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实施细则》(政浙厅发〔2014〕45号)要求,于2014年12月26日前向会议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关领导同意。(电话:0571—87053810、87053815、87055650,传真:0571—87055291、87053845)。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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