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刘毅、田野同志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琪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其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刘毅、田野同志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琪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其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