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提升政协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定于11月中旬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开展网上评议。评议时间于11月10开始,至11月30日截止。提案人可通过省政协门户网站登录提案智能管理系统,点击“我的提案”,在“操作”栏点击“评议”即可。请踊跃参加。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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