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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景观要建立在 防洪排涝的基础功能上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张丹丹   字号:[ ][ ][ ]
历朝历代的治水和水利工程建设,为绍兴赢得了水乡、水城的美名。千百年来的水利工程,有许多早已成为绍兴的名胜风景,鉴湖、古纤道、曹娥江大闸、三江闸、汤浦水库、环城河,无一不是绍兴城市防洪排涝建设所取得的标志性成绩。
但随着岁月的侵蚀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绍兴城市周边防洪排涝的江河渠道以及内部河流的泄洪分流功能不同程度出现退化和受损。绍兴市政协课题组在调研时发现,由于自然水土流失,河床已普遍变窄变浅,河面沉积物涌堵现象时常发生;水路和陆路的功能之争致使城区内河道总量不断减少,削弱了河道原本承担着的排涝功能;城市路面机械式单一硬化导致土壤和树林保水功能下降,汛期大量来水便会迅速充塞河道,从而造成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
课题组通过走访发现,在许多工程建设中和改选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偏向有利于景观建设的角度,而忽视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来分析,城市建设首先应该满足防洪排涝的基础功能。”课题组认为,水乡水城的景观建设是建立在防洪排涝的基础功能之上的延伸功能。
为此,课题组建议,必须高标准做实绍兴城市防洪排涝和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在所有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一是在规划设计上要充分考虑防洪排涝的防御能力,二是在实际施工中必须保证规划设计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或者降低标准。
“要注重自然水体的自净化功能和自循环作用,恢复和新建绿地的自然保水系统。”课题组建议,按照“先入渗、后滞蓄、再排放”的原则,充分利用景观水池、低洼池塘、绿地等形成削峰调蓄设施,建设多样化的城市雨水受纳体,同时,确保雨水调蓄设施与城市排水体系有效连接;积极推行“下凹式”绿地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的绿地率应分别不低于30%25%;道路、停车场、广场推广使用铺装材料,保持良好的地表透水性;增加地面可下渗结构,减少地表径流,在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采用满铺式地下室结构的新建建筑物须在规划设计时考虑足够的雨水下渗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