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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政协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616日,嘉善县政协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成立9个民主监督组,参加政协委员63人,分别由主席会议成员带队,分赴9镇(街道)的9个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的集中蹲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通过与村干部座谈、实地查看、随访村民听意见等方式,了解农村“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总体情况。共查看河道36条约42公里、企业5家、污水处理设施12处、违章猪舍及拆除点15处,走访农户40多户,向当地党政部门反映问题45个,提出意见40余条。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9个行政村的河道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较好。各督查组按照要求,随机走访了部分自然村的农户,征求农户对“五水共治”的意见建议,从随机走访的情况来看,多数村民对村里的“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工作较为满意,特别是认为生活区河道的疏浚、生态驳岸改造等工作是前所未有的大好事,建议党委政府要常抓不懈。

但是“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工作中也存在着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

1.河岸卫生的问题。一是岸边、桥下、仍有垃圾堆,农药瓶等农业废弃物,偏僻地段的河岸边有零星的生活垃圾倾倒,特别是沙发这类被淘汰的生活家具。二是岸边杂草影响河岸环境,检查中也发现了天凝镇翁村村孙家埭河道旁“一枝黄花”较多。三是水利设施损坏影响整体环境。如干窑镇吴家埭永兴桥旧桥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周边环境。陶庄镇南浜用于河岸美化的护栏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毁损现象。

2.侵占河道的问题。一是废弃的农用水泥船占据河道,部分村民从自身利益出发,以放置物品等理由占据河道。如西塘村碗漾,魏塘街道三泾港河,天凝镇火天溇,陶庄镇贺家港、北浜、南浜等水域大范围发现。二是农户为了种菱、养鸭围占公共水域。魏塘街道朱家村(断头浜)有农户填占河道、河岸现象。三是反映因建造西塘荻沼塘大桥,搭便桥时,在荻沼塘中间留下6根桩头未清除,影响通航。

3.圩区内水质问题。大小圩区因长时间封闭,包围区内河道河水难以流通,其水质比过去有所好转,但明显差于外港水质。尤其浜、溇等自净功能下降,水质难以改善。部分水闸口处,外港河面垃圾漂浮物比较多。

4.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一是生态模块运行的问题,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容量和出水口径偏小,污水实际流向等因素,实际净化水质的效果并不明显。二是农村旧房改造难度较大。在西塘荻沼村检查时,检查组感到许多自然村的居民因土管政策因素,未能翻建住宅,所住的建筑大多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楼板房,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困难。有村民反映,如果政策允许,大多数房子已经翻建好,但因建房未能审批问题,至今得不到改建。目前村庄显得十分破旧、落后,也造成农村环境难以美化、绿化的一个原因。

5.房前屋后环境的问题。各督查组在实地查看时发现有些农户居住区房屋四周的环境卫生不够理想,农作物秸秆、废竹秆、枯树枝等较为零乱。拆迁后的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如姚庄镇太子港弯区原农房拆除后,建筑垃圾清理不够到位,影响了村庄的整体美观。天凝火天溇河道旁有3个脱膜油池塘臭味很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6.道路沿线环境的问题。村道沿线检查中,发现村道两侧树木树枝不整齐,需要修剪,沿路农户菜园子及屋前屋后要整治。部分镇与村、村与村的道路沿线垃圾清理不够彻底,各类垃圾及各色包装袋零乱丢弃在路边,影响了环境的美化绿化。村道沿线环境整治还有待加强。

各检查组检查后中,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们也提出许多意见建议:

1.加强庭院环境整治。要以开展“美丽村居”、“美丽庭院”建设为突破口,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发动群众拆除违章建筑、整治庭院、屋前屋后、菜园子、畜禽舍等工作。通过对重点河道的实时监控、建立定期对农户进行检查、村民举报等机制,对乱倒垃圾、破坏河岸设施的村民要依据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对保护环境较好的农户进行鼓励。

2.加强河道环境整治。一是在工程建设上,要尽量选择建造生态护岸,要加快河道整治工程进度,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时间表完成工作进度,要及时清理工程建筑垃圾,避免对水环境的二次破坏,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影响。二是清理河道两旁的杂草,特别是清理河道两旁的“一枝黄花”等影响生态平衡的物种。

3.加强违章建筑、废弃船只的清理。一是制止侵占河道行为。对河道内废弃的船只进行妥善处理,逐步清理;对已经形成船房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荻沼塘大桥河道中的6根桩头尽早拔除,以消除对通航的影响。二是在拆除违建彩钢棚问题上要统一口径,保持一致的拆除标准,避免出现因操作不一而增加工作难度的情况。

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一是对确实无条件做到污水三格式收集处理的农户,要充分利用过去在农村建造的简易集污池等设施,进行完善改造,加强管理,使其发挥作用。二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水平。有关部门要对前期已经推广并实施的生态模块的治水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估,认真分析其材料选择、施工流程、运行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运行效率,使农村纳污处理设施真正起到净化和治理效果。三是尽快出台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彻底解决农村建筑的老旧面貌。

5.加强财政投入与扶持。一是加快出台对农业村防止秸秆焚烧补贴政策。目前农业村对防止秸秆焚烧的方法多是由村里统一清运,而农业村一向来经济收入较少,这笔费用给他们带来很大压力,需要财政给予政策补贴。二是针对外港与内河交接口的“三不管”地带河面卫生问题,建议由县里出台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拨付保洁费用,由村保洁员负责各村交接口河面卫生保洁。三是加强对村级经济的财政扶持。清退村办企业后,村级经济收入相对削弱,需要县镇两级对村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保证村级经济能够正常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