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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政协民主监督“五水共治”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62,嘉善县政协“五水共治”第四监督调研组,组织政协经科委农业组、县政协办公室、西塘镇政协委员联络室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7人,在吴建平副主席的带领下,赴西塘镇荻沼村对“五水共治”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检查。

西塘镇荻沼村村域面积3.25平方公里,耕地2000余亩,19个村民小组,农户4301597人。2015年,村级企业11家,村可配资金约30万元左右。

监督检查组与村干部座谈,了解全村“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总体情况,然后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以“解剖麻雀”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实地检查了自然村落5个、企业1家、所有河道,沿途与8位村民交流,听取村民意见。检查的自然村落有:塔上(新村)、北卓、坟头、荻沼、南港等;企业有:桩头厂,占地12亩;河道有:坟口头浜、荻沼浜、坟头港、三里塘、杨家荡、桥头港、荻沼塘、荻沼村港等,总长约5.6公里。同时,还检查了塔上(新村)的村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总处理池和多户村民,检查养猪清零情况,涉及2户。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河道及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较好。一是“两沿两侧”环境整洁,美化绿化工作较好;村民屋前屋后未发现卫生死角;二是河道整治力度较大,结合农综开发,对坟头浜、桥头港、杨家荡等河、荡进行清淤、驳岸等改造,工程已经初见成效;三是所检查的河道总体上看,水质较为理想,河堤河岸环境较好,日常保洁设备配备齐全、长效保洁制度落实;四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纳污,有260户农村生活污水已经收集,占总户数的60%。就塔上(新村)一处,集中纳污的村民有63户,纳污设施运行正常;五生猪清零工作已经完成签约退养工作。2户养猪大户童龙元和金秋其养猪800多头,童龙元户有猪舍2500平方米,金秋其户有猪舍800平方米左右,均已签约于610日前,清退拆除,目前正在清退生猪。

检查时,部分村民向监督检查组反映情况。多数村民对村里的“五水共治”和环境整治工作较为满意,特别是对生活区河道的疏浚、生态驳岸改造工作认为是前所未有的大好事。部分村民也反映一些问题:一是反映少数村民,如5社沈顺林户等,在对河道及环境整治因触及部分利益,极不支持和配合,影响施工;二是在村民生活区村民屋后还存在垃圾堆,或村民还有乱倒垃圾的习惯;三是反映因建造荻沼塘大桥,搭便桥时,在荻沼塘中间留下6根桩头未清除,影响通航;四是在碗漾有废弃的农用水泥船较多,未处理。

归纳起来,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一些问题,并提出以下建议:

1.圩区内河道水质不理想。大小圩区因长时间封闭,包围区内河道河水难以流通,其水质比过去有所好转,但明显差于外港水质。尤其浜、溇等自净功能下降,水质难以改善。建议要探索在水闸长年不能开放情况下部分河道水质的改善问题。要研究和寻找科学的方法,加强圩区水系的疏通、沟通,既解决好水利问题,又解决好包围区内河道的水质问题。

2.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问题。我们所检查的荻沼村,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方面做的比较好,纳管的农户达60%。但还有40%的农户未纳管,分析有多种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自然村农户房屋之间的间距太小,无法建造纳污三格式或排污管道,有80户农户因为这样的施工技术问题而未能改造污水设施;有的农户已经全家搬迁至城镇居住,部分农村房屋“空关”;当然也有农户不愿意的情况。对此,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地做好纳管工作,扩大覆盖面。尤其对确实无条件做到污水三格式收集处理的农户,要对以前农村建造的简易集污池等设施,进行更新或完善管理,使其发挥作用。

3.农村养猪“清零”要继续监督。村里生猪“清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户生猪养殖大户虽已经签约。但仍然需要加强监督。要按照县里的部署要求,抓好猪舍的腾退工作,对违章猪舍坚决拆除。

4.河道驳岸工程后续工作量较大。村内的坟头浜、桥头港、杨家荡等石帮岸已经建造好,有的改造为生态河岸、有的为普通的石帮岸。但河堤泥土回填工作还未进行。建议在汛期来临之前,加快河道整治工程进度,按照时间表完成工作进度,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影响;要继续做好河道的疏浚,河堤的填土,做好河岸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改善河道环境;要及时清理工程建筑垃圾,避免对水环境的二次破坏。在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规划上,要尽量选择建造生态护岸。

5.农村环境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部分乡村道路两侧绿化不够理想;部分农户房前屋后环境较差,较多的农户在沿边、或屋旁养鸭,鸭棚较乱,环境差。建议,要切实开展“美丽村居”、“美丽庭院”建设,尤其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对农户房前屋后环境进行彻底整治,加强日常保洁,以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生活环境。

6.农村旧房改造难度较大。在荻沼村检查,检查组感到许多自然村的居民因土管政策因素,未能翻建住宅,所住的建筑大多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楼板房。有村民反映,如果政策允许,大多数房子已经翻建好,但因建房未能审批问题,至今得不到改建。目前村庄显得十分破旧、落后,也造成农村环境难以美化、绿化的一个原因。建议尽快出台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彻底解决农村建筑的老旧面貌。

另外,对荻沼塘大桥处,塘中间的6根桩头尽早拔除,以消除对通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