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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政协开展河道检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来源: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本网讯    62日上午,在陶庄镇镇村相关干部的陪同下,由嘉善县政协秘书长潘德荣带队的“五水共治”第六监督小组,按照善政协办〔201631号文件要求,对随机抽取的陶庄镇湖滨村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地毯式河道检查,穿越乡间小道,抓住细枝末节,对全村15公里河道的位置和具体情况有了一定的把握和了解,并结合该村渔业生产、省际交界、圩区建设等因素,重点检查了全村15条河道中贺家港、千婆溇、南浜、北浜、朱民港等5条河道。监督组成员对该村河道水环境、治理成效、水质情况总体表示满意。但与此同时,监督组在检查中还是发现了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1、偏僻地段的河岸边有零星的生活垃圾倾倒。

2、部分河面上,有农户为了种菱用泡沫围占水域,极大影响观瞻,如不制止,其他农户有可能效仿,对治水工作的整体推进不利。

3、南浜水质较差。现场有多位村民反映,由于临近鱼塘换水导致水系相连的南浜时段性水质变差。此外,南浜用于河岸美化的护栏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毁损现象。

4、贺家港、北浜、南浜等水域存留几只占据河道的水泥船还未清理。究其原因是部分村民从自身利益出发,以放置物品等理由未对废弃船只未做及时处理。

5、虽有部分违建彩钢棚已经实施拆除工作,但推进节奏不快。

6、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效率偏低。湖滨村根据该村村民相对分散的居住实际,在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上普遍采用生态模块形式。在调研中,有不少村民反映,大量资金投入改造的生态模块,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容量和出水口径偏小,污水实际流向等因素,实际净化水质的效果并不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第六监督小组建议:

1、加强村民的教育和引导,尤其是要加强对渔业生产者的宣传教育,由于鱼塘分布相对分散,易形成垃圾清运的盲点,在及时向鱼塘住户发放垃圾桶的同时,做好垃圾的清运工作。对乱倒垃圾、破坏河岸美化设施的村民要依据村规民约进行处罚。

2、制止圈占河道行为,对影响治水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避免问题扩大造成工作的被动。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湖滨村在实现生猪养殖“零存栏”后,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由于该村从事渔业生产的农户较多,由于饲养密度和环境等因素,渔业生产中大量使用药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调研中可见,渔业生产中的不当操作已经对部分水系构成了一定的污染。建议该村充分利用省级鳜鱼产业示范区的资源优势,推动渔业生产走科学化和生态化之路。

4、加强对废弃船只和违章彩钢棚的拆除力度。诚然,我们在调研中深刻体会到基层村干部的辛苦和付出,条线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来解决。由于历史原因,湖滨村的水泥船保有量较大,经历几次洪涝后的村民对船只怀有特殊的情结。建议先从废弃的船只入手,通过教育引导,逐步清理河道中的废弃船只,对已经形成船房的,可以向水利部门提出执法要求。在违建彩钢棚的拆除上要统一口径,保持一致的拆除标准,避免出现因操作不一而增加工作难度的情况。

5、改进生态模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水平。有关部门要对前期已经推广并实施的生态模块的治水成效进行摸底,了解从材料选择、施工流程、运作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避免此项工作存在效率偏差。要使该工艺真正对农村生活污水起到净化和治理效果。